远亲不如近邻,昔日抬头不见低头见相处几十年的邻居之间,因借款而发生了纠纷,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这起借款纠纷案件。
李某和张某系邻居关系,张某以用于投资开店为由,向李某借款13万元,约定还款日期并写了一张借条。借款后,张某仅偿还了10.2万元,仍有2.8万元未还。经李某多次催款,张某仍然拒绝偿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李某借款2.8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张某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证券以及车辆等。通过查询,执行法官查到被执行人张某银行账户内有存款3万元,随后立即冻结该账户,对于这种有财产却拒不偿还债务的行为,法院绝不姑息。在得知账户被冻结后,张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偿还借款本金以及利息,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