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川区法院通过诉调对接人民委员会成功调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
案情回顾:2021年3月冯某某、李某某为发展养殖业,向平川区某银行申请贷款5万元,双方签订《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还款方式为按周期结息按还本计划表还本。协议签订后,该银行向二人放出贷款5万元,借款发放后,冯某某、李某某二人未完全履行偿还借款本息义务,构成违约,按照合同约定贷款已提前到期。经过银行多次催要,冯某某、李某某二人仍未偿还,邮政银行遂将冯某某、李某某诉到人民法院。
平川区诉调对接人民委员会在收到案件后,人民调解员遂电话联系原被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冯某某、李某某二人承诺分期进行偿还,双方握手言和。
平川区法院将诉讼服务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灵活确定解纷方式,“对症下药”,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渠道,促进金融矛盾纠纷高效多元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