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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下午,福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律师执业权益与保障委员会召开2020年年中工作联席会议。福州律协会长许明,副会长廖开展、陈立新,常务理事谢长铃,福建律协原副会长、十一届省政协委员杨新华,参政议政委员会、律师执业权益与保障委员会委员及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出席会议,监事张桂春列席会议,会议由副会长陈立新主持。

会议首先由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王晓昉、律师执业权益与保障委员会主任谢长铃分别介绍两委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参政议政委员会主导的参政议政成果选编工作目前已完成提案议案的汇总及筛选,并确定了文稿的体例编排,已基本形成初稿,正进行第二阶段分解。律师执业权益与保障委员会在个案维权、行业维权以及低价投标约谈三个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紧接着,会议重点围绕《福州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试行)》的修订工作展开讨论。谢长铃代表修订小组介绍了指导标准修订的背景及必要性、修订的依据及过程、修订的主要方向及内容,并就具体修订工作及重大争议问题征求各代表的意见。与会人员纷纷建言献策,在对协会制定收费指导标准的必要性给予充分肯定的基础上,围绕实行市场调节价情况下收费指导标准制定的可行性、原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如何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指导标准的定位及文件名称的确定、是否保留各律师事务所可以单独再制定各自的收费标准并报协会备案的制度、如何抑制低价竞争及相应的惩戒机制等问题,提出了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收费指导标准的修订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最后,由会长许明发表讲话,他充分肯定了两委及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在维护律师执业权益方面所作出的努力与贡献,同时就后续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时应当注重议案、提案的方式和角度,以使议案、提案更具有智慧性,更能为相关部门所接受;二是议案、提案应当以充分调研为基础,做到有理有据;三是收费指导标准的修订应当围绕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抑制低价竞争的这一初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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