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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内幕讯息:陈锡住民间借贷纠纷,广东甘化第三季度利润这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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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减少28,001.87万元,减幅60.67%,主要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和支付股票现金分红。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增加9,380.89万元,增幅146.08%,主要原因是销售增加,形成的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减少1,426.12万元,减幅44.40%,主要原因是上年末预付钨粉款项在本期已结算。

4、存货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增加2,739.55万元,增幅33.45%,主要原因本期业务量增加,相应原材料、产成品增加?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减少1,600.00万元,减幅44.44%,主要原因是本期转让了广东华糖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

6、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增加1,290.63万元,增幅119.43%,主要原因是采购业务增加,形成的应付账款相应增加。

7、合同负债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增加1,153.15万元,增幅525.68%,主要原因是销售增加,形成的合同负债相应增加。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减少2,513.16万元,减幅74.76%,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超额业绩奖金。

9、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增加2,511.99万元,增幅119.96%,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股权激励对象的股票缴款。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上年末减少11,220.00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期投资款。

1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6,610.67万元,增幅55.64%,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业务增加。

1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2,685.12万元,增幅74.29%,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业务增加,成本随之增加。

13、销售费用同比增加1,395.51万元,增幅493.03%,主要原因是本期业务费增加。

14、研发费用同比增加914.32万元,增幅53.48%,主要原因是本期研发力度加大,相应研发费用增加。

15、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144.58万元,减幅168.36%,主要原因是:1、本报告期无贷款利息支出,而上年同期发生贷款利息支出;2、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5,506.27万元,增幅487.87%,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部分股票,结转以前年度的公允价值变动。

17、投资收益同比减少2,809.08万元,减幅668.10%,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股票产生的投资损失。

18、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91,581.97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处置“三旧”改造土地产生收益。

19、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22,019.38万元,减幅93.91%,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处置“三旧”改造土地收益产生的所得税。

20、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0,432.93万元,增幅31.06%,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业务增加,销售回款同比增加。

21、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921.13万元,增幅49.07%,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超额业绩奖金。

22、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72,903.22万元,增幅156.20%,主要原因是本期理财业务增加。

23、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889.04万元,增幅132.57%,主要原因是股票收益和理财收益增加。

2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60,872.06万元,减幅99.97%,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处置“三旧”改造土地。

2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060.83万元,增幅340.86%,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机器设备增加和新厂房装修。

26、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49,443.84万元,增幅109.52%,主要原因是本期理财业务增加。

27、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5,000.00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银行借款,本期无借款。

28、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3,947.37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归还全部银行借款。

2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8,568.99万元,增幅1,170.96%,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股票分红款。

30、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6,718.64万元,增幅5,844.53%,主要原因是本期收购含能20%股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黄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锡念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是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可作为短期租赁处理。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的租赁合同原计划于本年9月开始,但由于新厂房尚未装修完成,根据新的租赁合同约定:“以乙方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完成之日暨可搬迁之日作为租赁期起始日”,新的租赁期尚未开始,因此目前未适用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租赁合同预测于本年年末终止,因此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81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5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煜鐄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回购价格由5.43元/股调整为5.23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82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林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4日实施完毕,同意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回购价格由5.43元/股调整为5.23元/股。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84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4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宣传栏在公司内部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年3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33)。

3、2021年3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42)。

4、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由58人调整至5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96.96万股调整为392.96万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数量不做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1年5月1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4)。

二、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情况说明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际为:以2020年末公司总股本442,861,324股扣除已回购股份4,941,475股后的437,919,8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8205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前述事项于2021年6月4日实施完毕,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56)。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中“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其中: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不低于1元。”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5.43-0.20=5.23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4日实施完毕,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回购价格由5.43元/股调整为5.23元/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