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没想到时隔三年还能把钱要回来,真的非常谢谢你们!”.....
让公民在每一件
司法案件中
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是我们神圣而
光荣的使命
保障申请人权益
5月21日一大早,竹山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就收到了一条好消息,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已经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拿到了执行款6.5万元。
一笔拖欠三年的执行款
三年前,申请人王某因与被执行人党某、龚某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至竹山县人民法院。2016年11月,案件如期判决,王某胜诉,党某、龚某须共同偿还王某借款6.5万元。判决确定的最后还款期限已至,王某却迟迟拿不到欠款。2017年2月,王某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11月,因未查到可执行财产,县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由于胜诉权益无法实现,王某十分生气,认为县法院工作人员怠于执行。2019年2月,王某向竹山县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当日受理并立案。通过与县法院执行人员多次沟通了解情况,对审判、执行全过程细心审查,向银行、房管局、车管所等部门调查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情况,并实地走访当地群众,承办人发现被执行人党某长期外出务工下落不明,龚某在本地超市上班收入微薄,两名被执行人虽曾有多套房产出售却无法取证核实。承办人并未气馁,即时建议县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并通过与被执行人龚某沟通,释法、说理、促和,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最终,王某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欠款。
保障人民权益 为百姓做好服务
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获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保障。在人民的心里,法就是天。公平正义不能缺席,更不应迟到。近年来,竹山县人民检察院运用多种手段保障申请人权益实现,维护司法公正。在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行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在尊重事实的情况下充分运用沟通协调手段促进申请人胜诉权益实现,做好合法权益的“保护伞”、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两院“协作配合,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目的。
文 字|陈 松
编 辑|李 美
审 核|查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