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见解]观点信息:清溪银行借贷纠纷案例,法院起诉追款要多久

阅读: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金唤唤 清溪 宋佳 戴泽 李晴

时间:

10月31日

地点:

台州椒江区法院

台州椒江的颜某到法院起诉债务人,追讨一笔欠款,谁知案子审到后面,他自己却被法院罚了5000元。拿着法院出具的裁定书,颜某后悔极了。

从颜某的诉状上看,这是一起再普通不过的民间借贷案。程某曾向颜某借了30万元,现在颜某要求程某归还3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同时申请诉讼保全,冻结程某在执行局的执行款32.5万元。颜某还提供了借条为证。

庭审时,被告程某没有出现,他委托的两个代理人向法官提供了一叠银行流水明细和答辩状,声称程某向颜某借的钱早已还清。

“白纸黑字的借条还在我手上,怎么证明你的钱还清了?”颜某情绪激动,大声要求程某本人出面说明。法官上前安抚他的情绪后,颜某又要求出去打电话。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打完电话后,颜某突然要求撤诉。明明上一刻还理直气壮地追讨欠款,怎么转眼之间就变了一个态度?颜某说,程某到底有没有还钱,他记不清了。翻看银行资料足足2小时后,颜某提出还需要出去打个电话。当他再次回到法庭,他说:“之前是因为有借条,所以一直以为程某没有还钱,现在看了银行明细,发现程某确实已经还钱了。”他再次申请撤诉。法官没有轻易答应,而要在审查后告知。

法院审查后发现,程某确实已将全部款项归还到颜某的银行卡中,而且这张银行卡正是颜某平时使用的银行卡,因此颜某说自己不知道是不符合常理的。而颜某应当知晓程某已还款,却向法院起诉追讨欠款,还申请财产保全,这种种行为都已构成虚假诉讼。

法院最后依法裁定驳回颜某的起诉,并对他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