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不断满足辖区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寻乌法院延伸司法触角,在园区设立“巡回法庭”,依托“法院+园区”解纷模式,派出法官团队联合园区管委会及时组织调解,力争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共同建立集约化诉源治理模式。
“法官,我公司起诉的案件标的额较高,诉讼成本可能要十几万元,能不能先组织我们调解?”近日,一起案涉标的近两千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石排工业园区组织调解。
据悉,2017年12月,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借1800万元用于产业引导建设,借款期限五年,前三年不计息,第四年后按融资成本计算利息,三位自然人股东及丙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因疫情影响资金回笼困难,乙公司未按约定足额还本付息,甲公司具状诉至法院。
“法院+园区”,化解纠纷“多元化”
收到起诉状后,长宁法庭了解到被告公司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承办法官联合工业园区办、长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拟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合同双方当事人为达成一致意见历经一波三折,最终经调解员多次调解,当事人就已欠付利息进行结算,借款本金展期并作出分期还款计划,双方初步达成一致。
“巡回法庭”,帮助企业“零距离”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被告公司的工厂进行巡回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从法理和情理角度,耐心地向当事人析法明理,化解分歧,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后,原告提出协议的执行效力问题,针对这一顾虑,承办法官开通涉企案件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当场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为协议的执行加上一层法律“保险”。
跨域调解,线上诉讼“零成本”
鉴于其中有两个担保人在广东,在调解协议达成后,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两个担保人进行线上询问、线上确认,节省当事人时间、经济成本,保障其合法权益。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情况,主动问需于企,还对涉企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宣传,得到企业高度肯定,尤其对法院通过司法确认方式为节省诉讼费十六万余元的暖心服务,给予了高度赞扬。
下一步,寻乌法院将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充分发挥“法庭+园区”在诉源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多元解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司法引擎激发营商环境“新动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地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潘春玲、严梓尹)
编辑:许佳慧
编审:陈远路
监制: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