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24小时秘闻解读:滨州民间借贷纠纷案,婚前因为结婚所欠债务

阅读:

原标题:滨州:婚前债务拒归还 女子将前夫告上法庭

鲁北晚报讯 男子婚前向女方借款,离婚后因要求偿还未果,女方诉至法院。近日,滨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决被告席强(化名)归还其前妻邱燕(化名)借款4.5万元。

2009年9月,邱燕与席强经人介绍相识,随后确定恋爱关系。2012年10月,席强因买车向邱燕借款,邱燕将其存有4.5万元现金的银行卡交给席强。席强于当日在ATM机分7次提取现金2万元,在银行柜台提取现金2.5万元,将钱款全部支取。席强给邱燕出具借条一份,注明借到邱燕现金4.5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同年11月,两人登记结婚。2013年12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无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权债务需要处理。但对于这笔4.5万元的债务,席强却拒绝归还前妻,为此,邱燕一纸诉状将前夫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邱燕向法庭出示了席强出具的借条、银行卡历史交易明细及取款凭证、录音资料等证据,证明席强在婚前向其借款,但直到双方离婚之后,仍未归还的事实。

法庭经审理认为,席强向邱燕借款并出具了借据,系其真实意思的表示,且邱燕提交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其已向席强实际交付了所借款项,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并生效。该借款系两人婚前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但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协议离婚时,并未对该债权债务进行处理,离婚后,双方亦未就借款的归还达成协议。因此,邱燕要求席强归还上述借款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遂作出以上判决。被告席强已于日前自动履行了判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