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热门]看法头条:借贷纠纷法院受理多久执行,原告起诉后法院是如何受理的案件

阅读:

原告起诉有可能引发民事诉讼程序,但可能不等于现实。由可能变成现实的中间阶段,即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审查合格的,人民法院即接受原告起诉,否则即裁定不予受理。

1.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的内容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的内容,包括对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审查。

首先,是对形式要件的审查,人民法院应审查起诉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有无遗漏或错误。人民法院发现诉状有遗漏或错误,如书写不明或地址不清,或事由不具体时,应通知原告限期补正,但不能作为拒绝受理的借口。发现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的言词,送达副本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不利于案件解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实事求是地修改。坚持不改的,可以送达起诉状副本。

其次,审查起诉是否合乎起诉的四个实质要件,合乎者应予受理,否则不予受理。例如借贷案件就应审查原告是否有书面借据,若无书面借据,有无其他必要的事实根据。凡二者皆无者,即使具备其他条件,亦应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诉状的审判员、书记员共同署名。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后才发现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时,由负责审理该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以裁定方式驳回起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人民法院审查的期限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人民法院久拖不决,法律规定了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为7日。在期限内完成审查者为合法,超过期限者违法。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7日内应予立案并通知有关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亦应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受诉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