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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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接到法院送达传票电话时第一反应是什么?
大部分人第一反应就是紧张!
然后就是躲,不接收传票,更不见人!!!
今天法妹儿就来给大家说说“法院传票”那些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法院传票?
法院传票是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当事人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法庭传票要求原告或被告等诉讼参加人在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审理,当事人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但若原告未出庭,则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若被告未出庭,则法庭作缺席判决,被告很大程度上需承担败诉风险。
所以“躲”是没用的
那么接到法院传票应当怎么做呢?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院在送达传票时,不会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进行通知,一般是特快专递送达、法院专员送达、或者是法院工作人员来电通知、公告送达等。
(1)邮寄送达:法院会将相关法律文书(包括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交邮局以法院专递方式寄送给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或相关人员签收后即为送达。
(2)直接送达:法院工作人员会将诉讼文书、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至当事人手中,在核实清楚当事人信息后,会有一个签收的过程,法院工作人员一般会对签收过程进行录相或拍照;
(3)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4)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法院通过电话通知必然会清楚地告知当事人涉及案件的相关具体情况,请当事人本人到法院领取传票,绝不会在电话中询问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等无关信息;近来,有的地方法院针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亦采用在电话通知开庭时间后,要求当事人记录好开庭时间,并告知不再寄送传票,这种情况下,法院工作人员会进行电话录音,证明已告知开庭时间。
(5)公告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公告期是60天。
2、如果接到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的来电,一定要冷静镇定,不要慌乱,应及时拨打法院对外公开的电话号码或直接到法院查询是否属实,切记不要在电话中透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存折密码等私密信息。若情况紧急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勿上当受骗。经核实若确定是法院传票,建议:
首先,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有可能对自己(公司)不利,所以应当积极应诉;
其次,签收传票之后,如果材料中未包含对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签发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若是公司,需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及授权委托手续)前往法院复印对方提供的证据材料。
再次,了解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律师或直接聘请律师,请律师分析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我方应当如何搜集、组织证据,并考虑是否需提起反诉或申请调查取证,在举证期限内向法庭提交证据。
最后,若是法院指定的开庭时间与我方重要事情相冲突,可与法院协商变更开庭时间,若无应在法院开庭时间准时参与庭审,庭审时切勿携带对我方不利的证据材料。
法院在第一次发送传票给被告时
习惯是电话通知当事人
问题来了“你有一张法院传票”诈骗电话太多了
怎么分辨接到的传票电话是真是假
案例
8月1日,大英县民二庭接收了立案庭转交的原告深圳市XX融资担保公司诉被告陈某某的追偿权纠纷案件。
原告诉称回马镇的陈某某于2015年1月在绵阳城区某通讯器材经营部购买了一部苹果5手机,与深圳X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个人借款申请表》《授权委托书》,授权该公司以陈某某名义借款,深圳X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北京XX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借款3816元,并由原告承担担保责任。因协议约定陈某某的还款期数为12期,但陈某某一期都未还,2018年2月,原告替被告代偿共计6228.55元,现起诉向陈某某追偿该笔款项。
法院工作人员在送达法院传票时遇到了下面的情形
↓↓↓
8月1日民二庭办公室
“嘟-嘟-嘟-,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嘟-嘟-,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嘟-嘟-嘟-,哪个?”(语气很不善)
“你好,我是大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工作人员,请问你是陈某某本人吗?”
“我不是他本人(四川话),我是浙江人(普通话)!”
“但是这个电话号码是我们遂宁的呀”
“嘟、嘟、嘟......”
8月6日回马法庭办公室
“嘟-嘟-,哪个?”
“陈某某吗,我是回马法庭的工作人员,受大英法院民二庭委托,向你送达深圳市XX融资担保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的相关法律文书...”(被打断)
“组团骗人来了嗦?打错了,不认识!嘟、嘟、嘟......”
“嘟-嘟-嘟-,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8月7日回马镇金竹村委会第一书记办公室
“嘟-嘟-,喂!”
“你好,请问是陈某某吗?我是大英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你不要急着挂电话,我现在正在你们金竹村委会办公室。”
“你有啥事?”(语气十分不友好)
“你是不是于2015年1月在绵阳城区某通讯器材经营部购买了一部苹果5手机?”
“没有!你们如果认为我犯罪了,就判我刑来抓我嘛!”
“你不要激动,我真的是法院的,我现在你们村委会。”
“我怎么知道你们是不是法院的?”
“你们村上的领导已经看过我们的证件了。你们村的文书刚才是不是给你打了电话嘛,是我们请他先和你联系的。我们找你的目的还是为了核实案件事实,也是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2015你有没有在绵阳呆过,有没有身份证丢失的情况嘛?”
……
(法院工作人员送达法院传票)
遇到以上情况是我们法院工作人员送达法律文书的常态
所以不得不佩服我们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啊
拉回刚才话题
当接到电话通知你领取法院的传票
如何辨别真假呢?
1.法院送达法律文书不会用自动语音系统,不会问你叫什么名字,身份证号码多少,更不会索要你的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
2.一般情况下,法院首次联系当事人通常用座机,并要求当事人到法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经常会这样说“请问你是XX吗,我是XX法院XX庭的工作人员,XX诉你XX纠纷一案,需要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请你到法院来领取一下”。接到类似的电话,请冷静接听,想想自己是否与原告相识,自己是否涉及到了案件事实。如果拿不准,可以拨打该法院的对外公开电话或到该法院查询,积极应对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3.了解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方面的法律规定,既能让你轻松识破骗子的伎俩,又能及时获悉与自己相关的诉讼信息。
法妹儿今天说了这么多你都记住了吗?
还不赶紧拿笔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