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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观点发布:民间借贷纠纷庭审能否调解,民间借贷纠纷法院调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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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烈山法院办案人员为调解一起因民间借贷而引纠纷的案件,多次组织当事双方前往法院耐心调解,最终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成功化解了这场纠纷。


张某、孙某于2020年12月1日因煤炭经营需要向原告孔某借款60万元,承诺月息三分。原告孔某通过丈夫汪某转款至被告孙某账户40万元,通过案外人陈某账户转款20万元。后被告张某、孙某仅支付一次利息。2022年1月30日,双方经过结算,被告张某、孙某向原告孔某出具借条,载明借款本金数额为60万元,截至2022年1月30日利息为156000元(按月息两分计算,合计13个月),承诺于2022年4月15日付清,如不能按期偿还,原告孔某主张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时至今日,两被告未按期偿还本息。案涉债务关系发生于两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全部借款均汇入孙某账户,故孙某应与张某共同承担上述债务。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孔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受理过后,考虑到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系从外地而来,烈山区法院承办法官在庭审前,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耐心调解。在初次调解过程中,双方调解的意见相差甚远,使调解陷入了僵局中。在这种情况下,承办法官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背靠背调解,从几个方面给双方认真分析和引导,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巧妙地化解了双方的这场纠纷。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的审判资源,烈山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强化为民情怀,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热情高效的工作态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文/图 王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