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儿子何某生前欠下巨债,两个老人和未成年孙子被当“老赖”3年多。近日,义乌罗大妈(化姓)一家终于收到了期盼已久的好消息,“儿子留下的债务已经全部清理完毕。”
何某是80后,2019年10月突发心肌梗塞去世。生前,何某已经协议离婚并完成财产分割,名下除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没有任何其他财产,还拖欠了不少银行信用贷款、同事借款等。
何某去世之后,已经退休的罗大妈和老伴,还有才上小学的孙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被多名债权人起诉。尽管三人均书面声明放弃继承遗产,但法院依然判决三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清偿债务。
“按照此前这类案件的审理情况,在没有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情况下,继承人即便放弃遗产,仍需要配合清理债权债务。”承办法官说道,被执行人的身份对三人的学习生活都产生了诸多影响。两位老人也因为要不停地去应诉,始终无法走出丧子之痛。
直到2021年,新施行的民法典增加了遗产管理制度,事情才迎来转机。民法典明确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2022年年底,经某银行申请,义乌法院在全省率先适用民法典,指定了义乌市民政局担任何某的遗产管理人。罗大妈一家不用再面临被起诉、执行的困境。
“遗产管理人一项重要职责是梳理、盘点、界定被继承人的遗产情况,为后续的遗产处理提供基础保障。”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昕雨介绍,2023年1月,义乌市民政局委托律所实施相关遗产管理工作。管理团队对何某的遗产和债务进行了全面清查,最终确定何某名下还有6.5万元遗产,共拖欠12名债权人160余万元债务。
如何公平高效地处理这些债权债务?为此,法院又率先探索参照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指引,对何某生前的债务进行了集中清理。经所有债权人表决同意,近日何某留下的遗产已经按比例分配给所有债权人,相关案件也得以全部结案。
“个债清理模式可以集中和提前解决所有债务纠纷,避免更多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所有债权人按比例清偿,遗产分配也更加公平。”义乌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债务远大于遗产的情况,指定遗产管理人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进行个债清理,不仅有效保护了继承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减轻了遗产管理人的诉累,对今后同类型案件的处理具有开创性意义。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