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房产纠纷律师:我借名买的房子要不回来了怎么办?
案例:陈某无法购买房子,他找朋友顾某帮助买房,并签订合同,每月给顾某转房子按揭钱,后来,由于家庭冲突,双方多次未能就涉案房屋转让进行谈判,陈某将顾某告上人民法院。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为此做出以下解答供参考。
法院可以支持实际购房者的转让请求。
经审理,法院认为陈某与顾某签订的委托买方和谈属于双方的真实意图,涉案房屋不属于商品房。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因此,法院支持陈某要求顾某协助办理涉案房屋产权转让登记手续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同意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借款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款人按照合同要求登记人(名人)登记房屋产权转让,可以支持。
如果纠纷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的,只有当相关研究事实清楚,相关诉讼请求有法律理论依据时,我们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法律适用,诉讼策略制定技术性强。建议聘请专业律师维护其合法权益。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给您相应的建议,护送您的房地产交易。不要盲目地保护你的权利,浪费你的权利,让你的既得经济利益遭受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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