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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见识!伊川借贷纠纷判决文书图片,村主任因村债务上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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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晓波 通讯员 王毅博 朱丙奇

本报讯 近日,伊川县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申请人常某拿到期盼已久欠款。

2003年,原某村村委会在筹建初中教学楼时,因资金困难,向群众有偿借款。常某前后共计借给村委会现金1万余元,并与其约定利息。十几年来,常某多次向该村村委会讨债均无果。2016年底,急需用钱的常某诉至法院,判决该村委会偿还常某借款及利息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村委会拒绝履行,常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接到该案后,执行法官与该村委会主任王某沟通,督促其尽快偿还常某欠款。但王某始终态度强硬,说之前欠的账不归他负责。后经多方查询,该村委会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该村委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就在执行法官积极寻找线索之际,3月13日,案件突然出现了转机。原来,近期王某一直在忙碌该村申报文明单位事宜。谁知,在等申报材料审核时,王某被告知因该村委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不符合申报条件。

王某这才赶到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执行款,并代表村委会道歉,案件顺利执结。对于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伊川法院敢于“亮剑”,铁腕执行,不仅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后,伊川法院会积极探索更多有效机制,啃下“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这块硬骨头,树立法律权威,增强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