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间相互赠与礼物、给予财物是非常普遍现象,双方关系亲密时,对频繁的经济往来毫不在乎。甚至,以此表达相互之间的信任。但是,如果感情发生变故,财产纠纷往往随之爆发。情侣在恋爱同居期间,双方之间的转款的行为是属于民间借贷还是恋爱期间的赠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回答。
一、不能证明转账是为了共同生活支出,能被认定为借贷关系吗?
主张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一方的当事人无证据证明所收取的款项均用于了双方恋爱期间的生活开销,但是其在与另一方通过微信、QQ、短信、电话沟通中有同意还款的意思表示的,一般法院会据此认定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若不能证明转账系用于共同生活,且没有同意还款的意思表示的,一般很难被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
参考案例:(2020)鄂01民终9824号、(2020)鲁07民终1584号
二、一方主张转账系赠与的,还能被认定为借贷关系吗?
一方主张为借贷关系要求另一方还款,但还是另一方抗辩该款项为赠与的,应当就款项系赠与提供证据证明,若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法院一般会认定借款关系成立。
参考案例:(2020)京01民终2523号
三、特殊金额的转账、特殊日期进行转账,是什么性质?
对于转账金额,如“1314”、“520”、“521”、“666”、“888”等特殊数字,在现今的恋爱交往中具备特殊的意义,常常用于情侣间表达爱意,一般法院将这类在恋爱期间的特殊数额的转账认定为赠与。
对于特殊日期,如在5月20日、5月21日、情人节、对方生日、纪念日等特殊节日转账的,一般法院认定在特殊节日的转账属于赠与。
参考案例:(2018)桂03民终2997号、(2020)闽07民终1781号
四、温馨提示
1、忠诚
忠于初心。实践中会出现“分手费”“补偿费”等操作,因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因,在民间借贷纠纷中难以得到支持,故应当保持边界感、敬畏感。
2、证据意识
应尽可能保留书面证据,最好写有借条,如有利息和还款期限的预期,也应尽量在借条中明确。如若不能,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时也应当备注清楚,将转账金额定性。
3、不存在借贷慎重留痕
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最好不要以出具借条、欠条的形式表达忠实、爱意或补偿。接受款项的一方,若确实是受赠或有其他经济往来,也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避免承担不属于自己的债务。
4、关系网的处理
实践中也会出现情侣一方的亲属向另一方借款的情形,此时作为没有借贷意思表示的一方不要在任何书面证据上签字按手印,也不要随便承诺与亲属一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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