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要旨】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拒不腾交已被法院查封或处置的房屋,采取躲避执行,甚至故意安排体弱多病的老人、残疾人入住或将法院已经查封的房屋出租等人为设置障碍的行为应启动反规避执行程序,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可将强制执行过程进行全媒体直播,引千万网友强势围观,在全社会营造抵制“老赖”、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李德红与被执行人阮杨、廖小平民间借贷纠纷案,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13)新民二初字第0089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权利人李德红于2013年11月12日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阮杨、廖小平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诉讼费共计535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李德红与阮杨、廖小平达成和解协议,因阮杨、廖小平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李德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阮杨、廖小平位于西安市东七路1号楼一层20101号商业用房一套,期间另外五案的申请人也因同一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法院申请执行,截至2017年底,被执行人在本院的执行案件达到六起,应履行
义务标的已达三百多万元。为此,法院立即启动了对房产的拍卖程序,于2018年5月将该房产依法变卖,成交价二百一十多万元。法院对阮杨、廖小平房屋查封后,阮杨将部分房屋出租,其余房屋由被执行人阮杨开办的个体招待所使用,廖小平弟弟在此经营。期间法院虽多次要求被执行人腾交房屋未果,被执行人均未履行义务。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
【法院执行】
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执行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选定参加“基本解决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2018年10月26日,40余名执行干警乘坐六辆警车奔赴执行现场,在有关单位的协助下,开始强制执行。因准备阶段法院已经张贴了公告,并多次给经营者做了思想工作。在执行现场实际控制人情绪稳定,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清腾移交房屋。执行干警按照分组,有序的完成了前台控制、住客清退、物品清点、打包、搬运工作。公证处、特邀检察官全程进行公证和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全程对执法过程进行见证监督。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等41家新闻媒体全程参与了报道,1000余万网友在线观看。经3个多小时的现场执行,物品搬空,买受人接受了房屋,案件执行完毕。
【法官点评】
本案是陕西省唯一基层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新
闻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下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清腾和移交,并由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等41家新闻媒体全程参与了报道,千余万网友在线观看,最高人民法院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次执行给予高度评价。本案执行意义在于人民法院通过全媒体对强制执行过程进行直播,能够将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予以公开,使其感受到舆论的压力,降低被执行人的信用水平,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通过全媒体直播执行过程,有利于直观地展现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对那些没有被直播的被执行人产生震慑作用,使其认识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进而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通过全媒体直播,可以增强公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同感,有助于在社会上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氛围,实现法律的宣传教育功能;通过全媒体直播,能够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展示新时期执行干警的良好素质和公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