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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科普一下怀宁民间借贷纠纷判决案例,江淮风暴失信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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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8日上午,担保人李某某将192750元打入怀宁县人民法院账户,一起长达八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终于圆满了结。

2014年10月,李某1因办厂需资金周转先后向方某某借款400000元, 2016年10月19日李某1向方某某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利息按年利率13%计算。2019年4月13日,李某1向方某某重新出具借条一份,李某1的哥哥李某某为上述借款进行担保。李某1先后偿还158000元后,下欠款项方某某多次催要未果,2020年10月28日方某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协议约定李某1分批偿还债务,最后一笔于2022年1月26日还清,李某某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调解书生效后,李某1未按期清偿。

2022年6月1日,方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查询,未发现李某1有可供执行财产,而担保人李某某名下仅有少量存款。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和担保人同时发出执行通知书。李某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想协商解决纠纷。李某某称弟弟确实没钱支付,只能由他来想办法筹钱。执行干警积极寻找突破口,通过多番努力,双方消除分歧、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方某某同意放弃利息部分,李某某一次性偿还190000元,负担执行费2750元,该案执行完毕。(闫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