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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秘闻消息:借贷租赁买卖的纠纷官司,租赁合同纠纷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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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岩

“这笔租金能够顺利要回来,多亏了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真的非常感谢!”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高效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获得当事人点赞。

2020年,某酒店与某传媒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传媒公司承租该酒店A座1楼的房屋作为办公室使用,同时约定合同期限内,承租方若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酒店支付违约金2万元。

而在合同期限内,传媒公司就向酒店递交了书面《退租申请》,理由是承租期间因突发事件导致亏损,无法继续正常经营,要求减免3个月租金,并以现有装修及2万元履约保证金抵付所欠租金。酒店收到《退租申请》后,认为传媒公司构成违约。2023年3月,酒店向绿园法院起诉,要求传媒公司按约给付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承办案件的杨永春法官为使当事人免于奔波,缩短诉讼时间,他直接到达双方所在地,为双方当事人直接送达,并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开展调解。

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酒店负责人主动提出减免部分租金和违约金,传媒公司也当即同意一次性给付款项。至此,双方握手言和,酒店拿到了拖欠3年之久的租金,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今后,绿园法院将继续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放在重要位置,在涉企案件办理中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妥善化解涉企案件矛盾纠纷,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