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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一下城厢区借贷纠纷律师所,情侣转账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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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0月25日讯(本网记者 章逸琳 通讯员 李晓娟)恋爱期间,有些情侣间会产生较多的资金往来,有的是为表达爱意和联络感情的无偿赠与,有的是由于经济需要而进行的民间借贷。恋爱时山盟海誓,分手后对簿公堂。恋爱时转出去的钱还能拿回来吗?恋爱期间的借款和赠与究竟如何区别?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记者了解到,2021年6月30日,胡某与田某相识,不久发展成为情人关系。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胡某共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田某转账40多笔,共计58万余元,其中单笔金额最高为5万元。

后双方发生矛盾而分手,胡某要求田某还款,双方对于多次转款无异议,但田某认为其收取款项并非借款,而系赠予。对于胡某的请求,田某均不予理会。无奈之下,胡某向城厢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胡某与田某为情侣关系,从银行转账流水及微信转账情况看,往来款项有部分属于赠予、部分用于共同开支,也有部分应该属于借款,很难分清和款项用途,故从公平、合理角度,结合各方经济状况,酌情确定上述2万元以上的款项属于借款,即共计借款39.6万元。故法院判决田某应偿还胡某借款人民币39.6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情侣是一种特殊关系,情侣之间的转账是借贷还是赠与需要结合金额和具体情景等综合考量。“就数额而言,情侣关系存续期间,数额具有特殊意义,如‘520’‘1314’‘999’等,表示为赠与,一般不会被视为借贷;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情侣之间为了表达感情而给予的小额财产是一般的赠与。”经办法官许国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