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股票频道9月28日电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9月27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牡丹江银保监分局9月20日一天内对黑龙江林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林口农商行,曾用名:林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出具了5张行政处罚单,其中林口农商行因“违规与担保公司合作发放贷款”被罚款30万元;相关责任人张锦公因对林口农商行与无资质的担保公司开展融资性担保合作业务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罚;洪刚、许磊因对林口农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被挪用于以贷还贷负有责任,分别受到警告处罚;于功华因对林口农商行违规将担保公司保证金存款放入“对公活期存款”科目核算,虚增活期存款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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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还显示,在2022年9月1日,该行就因“贷前未进行实际调查、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归集个人使用形成不良;案件信息迟报”“农户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迟报、漏报案件”收到牡丹江银保监分局罚单三张,合计被罚110万元。
据公开资料,林口农商行成立于2007年4月2日,由原林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而来。截至目前,林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会持股比20%,为该行第一大股东;第二、三、四、五大股东分别为黑龙江虎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利峰刀具有限公司、哈尔滨鑫材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晨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持股比分别为10.00%、5.10%、4.9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