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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专业介绍:借贷纠纷法庭宣判后借条,民间借贷本金还了,利息未付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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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民间借贷都会受到法律保护!但毕竟是重新打条,不仅可能引发诉讼时效的变化,而且法院在审理判决时对借款的事实和利息的计算都要审查确认。

一、起诉是否符合时效的规定。


重新打条有的是为了担心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换条后重新计算时效;有的就是为了便于起诉,选择一个符合自己要求的时间点;有的是为了督促借款人还款,重新定一个还款计划和时间节点。因此,凭这些借条起诉时,法院必然会看其起诉是否符合时效的法律规定,是否还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提起了诉讼。这必然对下一步实体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本息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现下国家对利率能否得到支持,是否合法是通过三分法进行区分的。一是对于利率不超过24%的。这个范围的利率属于法定利率,是能够得到法律支持和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这个范围之内约定利率,如果对方拒绝给付,你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支付你利息,你也会得到支持的。二是对约定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这个范围之内的利息,属于自然之债,而不是法定之债。这个范围的利率法律的态度是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也就是说给过了就给啦,即使到法院要求,是不会得到支持的。三是对利率超过36%的。这个范围的利率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高利贷,作为借款人,对该部分利息,借款人完全可以拒绝。支付过的,也可以要求退回。

三、利息有没有计入本金一并主张。


重新打的借条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借条的,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借条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法院是会支持的。

但是,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法院将不会支持的。实际上,就是利息不能超过24%,超过部分,如果借款人不认可,法院就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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