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记者 李晓波 通讯员 卢彦吉 罗文迪
本报讯 近日,洛阳市伊川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刘某在得知逃避执行将被追究“拒执罪”情况下,连忙到法院履行完全部欠款。
2017年5月,刘某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向李某借款1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同年11月,借款到期后,因李某多次索要无果,将刘某诉至法院。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刘某分四次偿还全部欠款。但调解书生效后,刘某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2018年4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张锁乾接到案件后,依法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但刘某均未给予回复。执行团队又多次打电话催促其还款,但刘某总找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履行。因刘某本人外出躲债,经查询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一时间,案件陷入僵局。
今年2月,案件出现了转机。原来,法院执行团队通过不断查询发现,近期被执行人刘某将其在伊川某公司的55%股份以110万元转让给其朋友王某。刘某完全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拒不履行,依法是可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申请人李某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开庭前,得知自己因拒不执行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执行人刘某立刻给张法官打来电话说,“法官啊,我现在就到法院还钱,可千万别把我判刑!”
3月21日,一直未露面的被执行人刘某来到法院执行局,履行了全部欠款,并得到了申请人李某的谅解,撤回起诉。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案结事了。在此,法院提醒被执行人,欠债还钱,诚信为本!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