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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新闻盘点:泸州借贷纠纷案例大全,转账14万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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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情侣间相互转账或发红包再正常不过,一旦感情破裂,这钱应该还吗?


近日,叙永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叙永马女士在恋爱期间向男方转账14万元,分手后双方为“还款”发生分歧,马女士将前男友告上法庭。


方某某在微信中认可借款10万元

原来,马女士的丈夫在2016年因车祸去世,2018年7月,马女士在重庆务工认识了方某某,双方添加了微信。方某某在聊天过程中称自己离异,于是双方建立起了恋爱关系。


刚开始双方相处得不错,方某某在交往过程中多次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马女士借款,马女士先后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款14万余元给方某某。


2019年10月,马女士发现方某某并没有离婚,遂提出分手并要求方某某归还借款10万元。


方某某在微信中认可借款10万元,并承诺分期归还,但一直分文未付。在久催不还的情况下,马女士将前男友方某某起诉到了叙永法院,要求方某某偿还借款。


法庭上,方某某辩称原告所诉的借款金额并不属实。“是她说的男人在外面不能让人觉得没有钱。在一起消费时,都是她先把钱转给我,然后我去付款。她每次都是转几百或者一千,只有两笔金额较大的是借款。”方某某说,马女士转给他的钱都是双方在交往中就餐、旅游、购物等正常恋爱开支,是两人共同花费,并不属于借款,不应返还。


马女士向方某某转账


经法院审理认为,马女士提供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部分获得法院支持,可证实部分借款的事实,属于民间借贷,被告方某某应该归还借款。最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方某某一次性返还原告马某某50000元。


恋爱中的男女相互转账究竟应该视为“借款”还是对方爱的“赠予”?发生纠纷后,如何合法维权?法官提醒即将进入恋爱的男女:在恋爱期间,凡是涉及金钱往来都要慎重并保留好证据。


法官提醒恋爱中的情侣,伴随着感情的升华,男女双方难免会发生经济往来。法官提醒男同胞注意:转账520、1314、9999等特殊金额可能被认为具有特殊含义,属于赠予,分手时不能主张返还。


发红包时,发100、1000、 10000元等普通金额,可能被认定为借款,分手时可主张返还。


需注意,备注中不要写“我爱你”等词汇,建议使用:“这是你要的钱”。


女性同胞收到整数红包时请记得回复:“谢谢亲爱的,节日红包好喜欢。”之类的话,锁定红包赠予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