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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资深发布:借贷纠纷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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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今天星琛律师为大家带来关于这些问题的详细解答,想了解的朋友记得不要错过。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分为夫妻共同确认型和夫妻单方确认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类型一:夫妻共同确认型

存在夫妻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的夫妻共同债务,系基于夫妻共同意志形成的,其表现形式可以是事前的共同签字,也可以是一方的事后追认。

参考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是否在借贷合同中作为债务人共同签字;

(2)非借款方事后是否补签还款方案、保证书或在庭审过程中表明对该债务进行追认;

(3)是否存在其他共同举债意思表示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非借款方作出口头承诺,或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认可。


夫妻共同债务类型二:夫妻单方确认型

1. 用于日常共同生活:婚姻是夫妻生活的共同体,在处理家庭日常事务的范围内,夫妻互为代理人,这是婚姻的当然效力,属于法定代理。因此,在夫妻未约定财产分别制或者虽约定但债权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参考认定标准: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种类主要分为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等八大类。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可以参考上述八大类家庭消费,根据双方的职业、身份、资产、收入、兴趣、家庭人数等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需要强调的是,为子女教育支付培训费用、因家人生病住院向亲友借款、需购置家庭住房向银行申请贷款等都是社会生活中存在于众多家庭中常见的负债行为。


2. 用于共同生产经营: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情形更为复杂。主要是指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者虽由一方决定但得到另一方授权的情形。

判断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要根据经营活动的性质以及夫妻双方在其中的地位作用等综合认定。夫妻从事商业活动,视情适用公司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以及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等

参考认定标准:

(1) 夫妻一方负债系用于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经营的;

(2) 夫妻一方从事经营、投资,另一方虽未直接参与经营、投资但分享了经营、投资收益的。


延伸:类案裁判规则

1. 夫妻一方以证明人身份在配偶所立借据上签字确认,该借款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 夫妻一方非用于共同生活的大额举债为个人债务。

3.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贷超出日常开支所需债务,但借款用于投资经营,且所获利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并非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的,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5. 夫妻一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担的债务,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6. 债权人明知借款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认定借款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7.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所获利润属于家庭生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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