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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秘闻报道: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锦旗,锦旗为民办事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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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上午,炎炎夏日抵挡不住当事人刘某激动的心情,他手捧一面锦旗送到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晏海手中,感谢法官秉公办案,还原案件事实,公正裁判。锦旗上书写的“维护法律尊严 伸张社会正义”正是他发自内心的感受。

刘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案涉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2007年张某向刘某借款50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一年,未约定利息。案涉借款发生时,张某系该村上支书,2009年刘某上任本村主任。双方对于借款用途各持己见。一审法院经核实村上并无该笔财务收支记录,认定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但以案涉借款超过诉讼时效,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刘某不服上诉至渭南中院,二审立案后,晏法官迅速了解案情,通过前期调查了解,结合一审查明的事实和案件争议焦点深入分析研判,就上诉人刘某的上诉请求及二审提供的新证据、一审证据逐一梳理,在扎实的证据基础上,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公正作出判决,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群众的满意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可和鼓励,更是激励全体法官干警追求公平、维护正义的动力。渭南中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