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民间融资借贷迅速发展
一些党员干部也参与其中
咱们今天就来聊一聊
“借钱”那些事儿
党员干部能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吗?
一般来说
党员干部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没有挪用拆借公款
只是将自己的合法收入
借给有实际需要的人
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
收取适当的利息
双方平等自愿
这种正常的民间借贷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有些情况
可就不是朋友之间“江湖救急”
这么简单的了
如果通过民间借贷活动
获得大额回报
影响了公正执行公务
这就危险了
这借出去的是“钱”
收回来的恐怕就不是利息
而是“处分”了
如果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
向没有资金需求的
管理服务对象等放贷
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
还可能构成受贿犯罪
套取金融机构资金
再转贷给管理服务对象
并赚取高额利差
不仅是违反了党纪
而且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违法所得较大的
还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
公款姓公 不得挪用
如果利用职务之便
打起了用公款放私贷的小算盘
不仅违反了党纪
而且还触犯了国家法律
如果挪用的数额较大
还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俗话说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广大党员干部
应该合法投资理财
审慎参与民间借贷
切不可利用手中的公权力
动了违规借贷的歪脑筋
这钱眼里的“深渊”
和纪法上的“红线”
党员干部们
一定要远离哦
大渡渡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