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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科普一下基层反映民间借贷纠纷问题,民间借贷纠纷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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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执行实施第二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2月,被告孙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原告蔡某借款70000元并约定利息,之后被告按约付息5600元,其余本息未予偿还,原告多次索要未果之后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还款并支付利息。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但被告孙某并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之义务,对其所欠的债务依然迟迟不予偿还,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当全面了解双方当事人情况,仔细分析案情后,案件承办人决定采用沟通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在与原、被告建立联系后,执行实施第二团队干警康科团分别向双方阐明了相关法律法规,用自己的诚心和耐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得双方相互理解体谅,不计前嫌。经过依法调解,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告孙某自愿一次性偿还剩余借款以及期间利息44975元,至此,该案圆满结案。


三原法院执行实施第二团队始终牢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起案件的成功执行只是执二团队法官干警们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司法为民,他们一直在路上!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