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永泰法院邀请律师参与执行调解
有效促成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当事人达成一次性还款协议
法官与律师携手
又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案情简介
江某与陈某系熟人关系,陈某长期从事工程分包业务。2014年,陈某因工程垫资需要向江某借款20万元,并亲笔向江某出具借条。后陈某因资金周转紧张,仅依约付息至2017年8月止。
2018年以来,江某因儿子购房、结婚需要,多次向陈某催讨借款,陈某均迟迟未能还款付息。无奈之下,江某于2018年11月委托福建某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向永泰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江某与陈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陈某于2020年1月前分四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但期限届满,陈某仅偿还借款本金11万元,剩余借款本金9万元及相应利息未能按期支付。2020年8月,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冻结了陈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陈某表示因资金有限无法一次性还清尚欠借款本息,希望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计划。
虽经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调解,双方就利息部分的偿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案件执行陷入停滞状态。
双方意见不一致,这下怎么办?
为寻找矛盾化解的突破口,执行法官联系到申请执行人江某在诉讼期间委托的代理人张律师,向其介绍了案件执行的基本情况以及双方的争议焦点,希望能发挥诉讼期间代理人的身份优势,与申请执行人江某沟通协调,助推案件执行。
最终
在执行法官和张律师的多次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就尚欠借款本息达成一次性还款协议,被执行人陈某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江某支付现金9万元,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利息4.5万元。该案圆满执结。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