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于纪检监察系统的基础地位,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关键环节,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准确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履责的思想自觉,将“惩治并重”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以高压态势惩治腐败。
(一)监审职能分离不够彻底。从工作实际状况看,现有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队伍存在着明显的人员结构老化、审查调查职能未完全发挥等问题。
(二)干部审查调查业务能力不足。具备法律、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水准和能力的干部数量较少,而具备相关业务能力的干部经常被上级抽调,导致委内涉法类案件查办进度缓慢。
(三)监督检查的深度广度不够。在一些专项监督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上,纪委监委把靠前监督当成参与工作,有时代行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出现监督“越位”问题。
(一)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协同联动。审查调查室在开展某个问题线索初核时,必要时听取相关监督检查室日常监督发现的情况,了解有关地方、单位的政治生态,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强审查调查工作保障。为审查调查人员,特别是异地办案人员在信息查询、出行、住宿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
(三)加强干部队伍整体业务能力。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通过公开招录、调入等方式,把对党忠诚、德才兼备、业务能力突出的干部选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战线上来。
(四)强化“智慧纪检”建设。推动综合办公、信访、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实现案件审批流转上下贯通、精准处理,增强监督信息化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