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花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两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行动。起因是在被执行人何某、刘某与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何某、刘某在执行阶段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考虑到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态度,区法院执行局决定实施司法拘留,以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为确保工作效率,执行前,执行小组仔细摸底被执行人家庭情况,精准分析执行风险,研究对应措施,制定执行方案,同时加强与乡镇、公安派出所、村两委联动,精准把握两名被执行人动向。执行当天,执行小组按照预定路线,分别前往何某、刘某家中,迅速控制住两人,最终在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后,将两人送进三江拘留所。此次拘留措施有效彰显了司法权威,震慑了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唤醒了一批“装睡的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区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措施,加大对“老赖”的惩戒力度,全力开展好“贵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确保取得实效,为平安花溪的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助力“强省会”战略实施,努力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