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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资深发布:借贷纠纷答辩状抗辩要点,诉讼时效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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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问题

确实,案件起诉后,对方最喜欢用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这是被告惯用手法,无一例外。因为只要过了诉讼时效,案件即丧失通过司法诉讼途径维权的机会。

此前说过,本人的一个案子,曾因诉讼时效问题,被对方抗辩。起诉时,自己对法律几乎一无所知,对时效根本没有概念,仅凭信念。为此偷偷流过很多眼泪。历经三年多,案件经过原审、二审、重审、二审,最终确立了双方的法律关系。可见诉讼时效在一个案件中是多么重要。

一个案件如果真的存在时效问题,被告必须在原审提出。如果被告在原审未就时效问题提出抗辩,其是否可以在二审提出诉讼时效已过问题呢。记住,原则上是不可以。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规定就是二审时出现了新证据,并且新证据能够证明本案已过诉讼时效,这种情况下,二审可以再就时效问题进行抗辩。

若原审、二审时,被告未就时效问题进行有效抗辩,案件一旦被发回重审。重审时被告能否再就诉讼时效一过的问题提出抗辩呢,对于这个问题,最高法司法判例明确指导意见,那就是不可以,不合理、不合法。

另,若被告未主动提出诉讼时效问题,法庭是不可以主动审查诉讼时效问题的,这个问题很关键。

诉讼时效,是法律赋予被告在原审正式答辩里抗辩的理由。因此,若案件存在时效争议,必须在原审及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