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赣县区范围内,对首次购买和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的(以合同网签为准),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100%契税补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赣县区范围内,对首次购买和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的(以合同网签为准),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50%契税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其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租赁普通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8000元/年。引导商业银行下调首套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至最低标准,科学适度下调房贷利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