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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点报道:丰台借贷纠纷律师微信咨询,找贷款中介贷款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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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面上许多小额贷款公司标榜“操作简单、无需抵押、放款迅速、利率低”,相比门槛较高的正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宣扬的“优惠条件”吸引了大批急需用钱的人,“贷款中介”公司应运而生。此类公司本身不具有放贷资质,只是在贷款人和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牵线搭桥。一些犯罪分子以贷款中介公司为幌子,假意帮助客户申请贷款,骗取客户预先缴纳的“包装费”。此类犯罪严重侵害公民财产权利,扰乱信贷行业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今天,丰检君带您了解充满套路的贷款中介。

1小额贷市场需求量大,贷款中介“广撒网,多敛鱼,择优而从之”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信用贷、抵押贷相比,市场上小额贷款具有明显优势,成为一些个人客户和小微企业的首选。贷款中介趁势而上,发布虚假贷款广告,吸引大量有贷款意向的客户,无论“黑户”“白户”,在杜绝后期索赔风险高的人群外,其都谎称可以通过包装资质为之申请贷款。如孙某诈骗案中,短短三个月,犯罪嫌疑人孙某通过声称自己具备办理贷款资质,骗取多名中间介绍人缴纳贷款手续费共计人民币30万元。


2以正规营业执照作掩护,采取“游击”战术,频繁变更办公地点,“狡兔三窟”

为了获得客户信任,贷款中介往往用合法外衣掩盖非法目的,打着各类金融服务公司的名号,用正规的营业执照进行包装,混淆视听。为了规避风险,犯罪分子大搞“游击战”,不断转换工作地点,多地域寻找潜在客户,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如,付某等人团伙诈骗案中,犯罪分子注册了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先后在多个写字楼租赁办公场所,以办理贷款收取包装费为由,对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活动。


3公司内部人员分工缜密,内部培训机制完善,配备专门回访人员和“排雷”人员,作案手法娴熟

贷款中介公司的犯罪模式多为客户签单后,犯罪分子提供事先准备好的贷款包装资料,事后安排专门审核人员回访、“排雷”人员负责善后。如马某等人组建的犯罪团伙中,总负责人组织召开各项会议;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业务经理负责管理本组业务员,提升整体业绩,代表业务员与上级沟通交流,同时负责培训新到岗的业务员,有时也亲自谈客户;业务员负责在网络等平台上发送广告推广业务,介绍公司的贷款业务并留下联系方式,吸引客户。又如付某等五人诈骗案中,当客户发现被骗要求退费时,公司的“排雷”人员出面与客户协商,遇到“好说话”的客户就退还部分费用;如果客户态度坚决或者扬言要报警,就退还全部费用以息事宁人。


4全流程跟进包办,预先设置合同陷阱,利用免责条款推卸责任

客户从签订合同、进行包装到申请贷款的整个流程都由贷款中介公司一手包办,看似方便快捷,其实早已钻入骗子精心布置的陷阱。所谓的居间服务合同多是格式合同,其中有一条规定“因客户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贷款,拒不退还前期费用”,为整个诈骗活动做好铺垫。客户签订合同后,预先交纳贷款总额3%—5%的包装费、好处费等费用,后期公司再安排内部人士充当贷款审核人员,想方设法制造客户因“自身原因”无法通过审核的假象,从而推卸责任,拒不退还相关费用。如王某诈骗案中,被害人刘某称在电话审核环节时,对方的问题超出包装材料范围无法应对,致使电审未通过。但犯罪分子将贷款失败的原因归咎于刘某回答不当,拒绝退还前期费用,并借机诱骗刘某再次交纳包装费进行电话审核,第二次电话审核重施故伎,继续将责任转嫁给刘某,刘某被骗13.3万元。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示

确有贷款需求的公民要找正规银行和平台等正规渠道申请贷款,切勿随意搜索信息,从根源杜绝贷款包装诈骗行为。同时要提升自我防范意识,贷款前应详细了解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及贷款业务流程,及时识破贷款包装骗局,随时保留借贷证据,一旦被骗要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处理,减少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