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世界经济下行的大环境及疫情的影响,我国这几年的经济增速也放缓,房地产行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到相关上下游产业链。因此,三角债的问题也凸显。近年,民间借贷案件也增多,日常咨询很大部分就是:“别人欠我钱不还,我该怎么办?”、“XX律师,朋友欠我钱XX年还未还,我该怎样维权?”......
笔者结合民间借贷案件的实务,就民间借贷维权作出如下总结:
一、首先要甄别证据是否完善。一般完整证据链条需要借据、转账记录。因为民间借贷需要资金交付证明,一般金额较大的转账,都需要转账记录。如果是熟人之间金额相对较小的现金交付,也需要提供资金变动证明(诸如银行柜员机提款记录等)。倘若没有上述证据,被告如若在法庭上抗辩原告没有实际将借款资金交付,原告很可能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所以,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光凭《借据》这一孤证,是很难赢得一场民间借贷的诉讼。相反,即使没有借据,但有相关转账记录,在原告主张是借款而被告又没有举证该转账是有其他生意往来而形成的情况下,很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借贷关系成立。如果再结合微信聊天记录等作辅助证据,就更容易赢得诉讼。
二、要审视借据的诉讼时效。如果借据注明还款期限,则从还款期限起三年内,出借人要有催收记录,或有债务人承诺还款的记录。否则,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债务已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债权人很有可能败诉。倘若借据没载明还款时间,则从债权人第一次催债务人还款时起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三、形成借据时,要注意收集债务人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实务中,一些债权人拿着债务人写的借据,但是,无法确定债务人身份,甚至连名字是否属实都不清楚,这使得去法院起诉债务人还款变得困难重重。因为,确定的被告,是起诉的必备条件。所以,在出借资金时,要求债务书写借据的同时,也要注意要求债务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借据后面,以备万一债务人不按期还款时,起诉使用。
以上为笔者对民间借贷案件实践的初步总结,希望对出借人及需要起诉债务人还款的维护合法权益的读者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