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老李,我真的要为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点赞,帮我保住了自己的房子。
老李:善意文明执行?我好像在听一个很新的名词。
善意文明执行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要求,在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同时,秉持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比例原则,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避免过度执行;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近日,新建法院积极探索刚柔并济的执行举措,发出首份《预拍卖通知书》,顺利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11月,王某与徐某合同纠纷一案,经新建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向徐某返还合同款30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徐某遂于2023年3月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有两套房产,均设有抵押,新建法院遂立即委托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上述房产进行查封。执行法官在入户查看房屋现状时,发现一套房产已出租,另一套房产为家庭居住用房,如径直拍卖过程繁琐,虽可实现徐某的胜诉债权,但实现债权时间较久,亦会对王某及其家庭成员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为此,新建法院于2023年4月14日向王某发出《预拍卖通知书》,告知王某不履行债务的行为将导致房屋被拍卖的后果。王某收到《预拍卖通知书》后意识到执行措施的强制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于2023年4月23日主动向法院提出执行和解,最后在不解封房产的前提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债务,该案顺利办结。
今后,新建法院将不断秉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决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在对申请执行人债权切实保障的前提下,不断完善推广《预拍卖通知书》这一柔性措施,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稿:孙情 戴书琴
部分图源网络侵删
编辑:新建区法院政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