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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经过大量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根本宗旨,这起涉及标的额20万元的案件在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下落下帷幕。

被告孙某某向原告卜某借款20万元,到期后孙某某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2011年12月卜某遂将孙某某诉至法院。双辽市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作出(2012)双民一初字12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被告于2012年1月起每月30日给付原告500元,至给付完毕为止。由于标的额巨大,20万元欠款每月还款500元,需要还30年左右。从2012年至2018年期间法院对于该案进行十余次执行,都没达到让申请人满意的效果。

申请人卜某1940年生人,将近80岁高龄。截止2019年年初,欠款有17.2万元未得到执行,再次来到法院申请执行,案子分配到执行法官王玲手中。春节前夕,为了解除老人后顾之忧,执行法官王玲、执行干警魏熙光立即将被执行人孙某某传到法院对其释法,同时将申请人也来到院里。

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做工作:一是,申请人借这么一大笔钱给你,又是亲戚关系你却迟迟不还。为了能追回这笔钱,老两口更是前前后后不辞辛苦地跑了十来趟,申请人帮助你解决困难渡过难关,你可以不感恩,但不能为难帮助你的好人;二是,借款到期后又容你期限,允许你逐年偿还,考虑你们的还款能力,自己却遭罪受苦,老两口为你们着想,你们怎能忍心拖延还款,咱们不能做让好人寒心的事啊!三是,法院执行从2012年至今,7年时间只执行3.2万元。你们这样每月只还500,将近30年才能还清,现申请人年事已高,等你还清已经110岁高龄!你这是钻法律的空子,利用老人善意规避执行,这对两位老人来说有失公平!

经过一上午的耐心调解、析法释理,成功感化了被执行人,孙某某羞愧的说:“你们执行干警真有耐心,亲戚卜某以前对自己有恩,卜某这么大岁数了更不容易,我应诚实履行债务。为了尽快结案,我今年1月退休,我将本人住房公积金和年金都给申请人。”现被执行人已经退休,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也查询到孙某某有一笔退休的住房公积金和年金近10万元,并已将其冻结。

于是双方化解对立情绪,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于前几年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3.8万,剩余17.2万欠款分期给付给卜某。被执行人在2019年1月31日前还款10万元(待被执行人单位进行工资结算后就可以依法扣押直接给付申请人),余款每月给付1000元直至该款还清为止。

离开法院时申请人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说:“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这七年我们可真没少跑啊,终于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了。”

吉林日报社出品

策划:姜忠孝

作者:费季为

编辑:马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