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法官和调解员,还是你们办法多,既化解了我们的纠纷,又缓和了我们的矛盾,我们的欠款有了着落,他们生意有了周转资金,真的是一举两得!”
这场长达十年的借贷纠纷解决之时,当事人激动地说道。
近日,长安区法院经过诉前调解,通过以房抵债方式化解了这起借贷纠纷,让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被告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二人早些年间经营废旧物资回收站,因资金周转,于2013年、2014年多次向原告借款,后经催要,被告仅支付过部分利息,直至2023年3月原告诉至长安区法院,要求被告清付借款本息合计1460000元,该案经诉前分流,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刘延钰进行调解。
被告虽按期参加调解,但是却表示近年生意不景气,手头没有多余的资金,无法按照约定清付到期债务。调解过程中,在了解到王某名下有一套商品房时,调解员便以此为突破口,引导双方合理定价,以房抵债,多退少补,实现双赢,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后经立案庭副庭长何俊英、调解员刘延钰的指导,双方当事人就抵债商品房在房屋登记机关进行了产权信息查询,确认该房产上无其他权属纠纷和其他项权利的情况下,协商确认房屋价值1659800元。
3月23日,双方当事人在法官和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即被告王某将其名下住房一套抵付原告债权,并限期配合原告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原告则于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及交付房屋后10日内向王某补齐房屋差价款200000元。
长安区法院将继续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机制,坚持司法为民服务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巧妙转换工作思路,因案施策灵活调解,用最适合的方式解决双方矛盾,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速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