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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法头条:网络借贷纠纷律师费用标准,借贷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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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一个粉丝日前咨询,自己遇到了本文案例中的情形,被骗了100多万,前几天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以有借条属于民间借贷纠纷为由不予受理,后经咨询,律师指导粉丝收集整理对方诈骗的证据准备再次报案!


〖正 文〗

我前面的文章从不同的角度提到了民间借贷的问题,正常的民间借贷对于资金融通、缓解融资的压力、活跃经济、居民互助都起到了很大作用,政策实际上也支持的。

但是,生活中还有一种不是正常的民间借贷,虽然,他也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很多出借人也一直以为就是民间借贷,借款人一分不还跑路了,还自认倒霉!实际上这种行为不是民间借贷而是诈骗,借贷型诈骗!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这种诈骗类型。



〖案情介绍〗

老张在一个酒局上认识了孙庄,寒暄过后,孙庄自称与老张是老乡,此后,二人联系密切,孙庄多次向老张炫耀自己雄厚的经济实力与广泛的生意人脉,老张颇为羡慕。

一日,孙庄找到老张称自己有一个好项目需要大家共同投资,该项目事成之后将会获得数倍的收益如何如何,老张称对项目一无所知,且与项目的其他人也不熟悉,不愿投资。孙庄向老张承诺,这笔款项就当是自己的借款,主动提出要给老张打收条,保证项目就是亏损了自己也会偿还老张的款项。在孙庄多次游说下,老张投资130余万,孙庄给老张出具了借条。

一晃两年过去了,项目遥遥无期,老张多次向孙庄追索还款,刚开始孙庄还周旋一二,后面就不再接听电话,正当老张准备到法院起诉时,却接到了当地公安机关的电话,问是否认识孙庄,是否有钱款往来,老张一一回答,称是有借贷纠纷,公安机关却说,事实并非如此,孙庄涉嫌诈骗,让老张协助调查。



〖案件结果〗

经公安机关侦查,孙庄名下无任何资产,他也没有固定工作,在认识老张前已多次因涉及债务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并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被认定为“老赖”, 老张转给孙庄的全部钱款被他用于个人挥霍

在证据面前,孙庄称与老张的民间借贷纠纷的狡辩不攻自破。案件提交检察院审批后认为孙庄在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虚构身份、项目,骗取钱财,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可以认定孙庄诈骗事实成立,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随后,检察院以孙庄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律师分析〗

一、借贷型诈骗与正常的民间借贷形式上一样,会打借条(欠条):在这里律师要说一下,借条与欠条根本不是一回事,民间借贷中往往借条欠条分不清,有机会我们专门说说他们的区别。

提醒大家的是,既然是借款,就要借款人打收条,打收条,不要打欠条!

二、有的诈骗型借贷还会提前先还一部分利息,以加大出借人对自己的信任,往往款项全部到手后很快就会消失,而正常的民间借贷不会借到钱就消失,绝大多数都会按照约定还本付息。

三、诈骗型借贷的与正常民间借贷不同在于借款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诈骗型借贷要么虚构事实,这个最为常见,往往巧舌如簧虚构一个所谓的发财项目或者虚构自己的身份如何厉害,给被害人画大饼,骗取被害人的信任骗取钱财。

2、要么就是隐瞒真相,明明是A,他偏偏给你说是B或者包装称B,就是不告诉你是A的真相。就像本案种的孙庄一样,早已债务缠身、诉讼累累,已经被法院强制执行多次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了,还在被害人老张面前装出一副财力雄厚、人脉广泛的样子,以骗取老张信任,从而骗取130多万的款项。

3、诈骗型借贷的涉嫌犯罪人无论如何包装自己、隐瞒真相,虚构事实,根本目的就是从你口袋里骗取钱财,并从来没有想过要按约定还款,这个是诈骗型借贷与一般民间借贷的的本质区别!

〖律师提醒〗

1、无论是熟人还是不太熟悉的人,也无论他怎么说,只要对方一说借款干什么大项目,发大财的一律先假定对方是骗子,底下要认真调查对方的底细,调查项目是否真实存在。

2、借款之后,经调查发现对方在借款前已经像本文案例中的孙庄一样诉讼缠身、负债累累偏偏前面还在你面前装打款、吹牛皮的,不要犹豫,收集好证据尽快报案!

3、牢记一句话:项目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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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赵荣先律师,擅长民间借贷、逾期账款催收与执行、公司解散与清算、劳动纠纷与仲裁、个人征信积累与维护及限高、失信解除等法律问题解决,欢迎关注或私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