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2023爆料发布:四川借贷纠纷案例,下列对破产管理人的义务描述错误的是

阅读:

翠云廊果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翠云廊公司)最大债权人四川平武农商银行的债权被初审为“优先债权”,但在9天后召开的管理人会议上,该行债权突然变为“待定”,致使该行失去表决权;安州区“水韵风情一条街”二期近亿元的项目被以成本价五折的价格转让;绵阳湘天建材有限公司(下称:湘天公司)的两幢三层办公楼的评估价仅为5518元……

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四川平武农商银行的债权已被初定。本文图片均由 受访者 供图

四川绵阳多家已进入破产程序的民营企业近日联名反映称,企业在破产重整的过程中,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未勤勉尽责,侵犯了部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这些指控均指向同一个管理人——四川众益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众益公司)。5月24日,众益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利云表示,该公司的管理人身份是法院指定的,公安机关已对相关举报进行了核查,暂不接受采访。对于公安机关核查是否有初步结果,陈利云未予回应。

绵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办公室于2022年8月22日向绵阳市公安局作出的回复显示,针对翠云廊公司法定代表人彭京跃等人对众益公司的举报,该办通过绵阳市扫黑办向绵阳市中级法院发函,商请全面调查众益公司在涉举报企业的破产管理行为是否合规合法,目前工作还在进行中;同时,该办成立专班通过调取相关资料、人员背景筛查、询问相关人员等,对举报众益公司涉嫌犯罪的情况进行核实调查,目前工作仍在开展中。

彭京跃称,绵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办公室作出上述回复后,截至目前尚未告知其以上工作是否有初步结果或取得进展。

最大债权人“优先债权”变“待定”

彭京跃是绵阳市梓潼县早年的“脐橙大王”、劳动模范,1998年就被评为“全国青年星火带头人”、绵阳市“十大杰出青年”,后创立翠云廊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彭京跃介绍,2013年,他在梓潼县城开发修建AC商业广场(果蔬交易市场)项目,后因多种原因最终导致公司无法按期支付施工方尾款及利息253万元,被施工方申请破产清算。2020年,梓潼县法院受理了施工方对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后指定众益公司为翠云廊公司管理人,并公告翠云廊公司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梓潼县AC商业广场。

彭京跃称,翠云廊公司曾向四川平武农商银行借贷2000万元,未能偿还本息,系该公司最大的债权人。众益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向四川平武农商银行发送的《通知书》显示,该行的债权初审为2365万余元,债权性质为“优先债权”。

但仅仅过了9天后,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四川平武农商银行的债权性质突然变成了“待定”。也正因此,最大债权人无法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行使表决权,也未能进入债权人委员会。

会议结束后,四川平武农商银行又向众益公司提出破产债权异议,经过众益公司复查,于2020年10月28日审定该行债权为2371万余元,债权性质为“抵押债权”。

彭京跃介绍,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经会议表决通过四川华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或个人进入债权人委员会,并通过梓潼县法院认可。在众益公司的推荐下,初审债权仅有64万的四川华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被指定为债权人主席,并代表工程款债权人;初审债权为584万余元的绵阳商业银行梓潼支行代表有财产担保的抵押债权人。

彭京跃称,众益公司非法剥夺了包括四川平武农商银行在内的38位债权人共计4500余万债权,致使38位债权人无法行使表决权,以致于翠云廊公司提出重整的请求无法通过表决。对此,彭京跃曾向绵阳市检察院反映。绵阳市检察院于2021年9月作出的书面回复显示:因为有的债权人申报了债权又没有及时报送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债权确定,管理人就将其认定为待定债权,根据相关规定,待定债权没有表决权,不影响其债权被确定后监督权等权利的行使。例如,四川平武农商银行在第一次管理人会议时就因为没有及时提供证据材料,被认定为待定债权,只有列席旁听权,没有表决权。后来,待定债权人补齐材料后,也对其债权进行了确定。

但彭京跃称,如果四川平武农商银行提交的材料不齐全,如何解释前述《通知书》内容?“从表面上看,四川平武农商银行的债权最终被确定,但在第一次债权人大会上,失去了其本应该享有的权利。”

此外,彭京跃还称,2022年9月,众益公司毫无征兆地在《绵阳日报》上发布了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招募公告。公告称,为促进破产企业能够实现化解债务并且重生,经向法院报告并经债委会研究讨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他认为众益公司公告招募意向投资人程序违法,已向梓潼县法院进行了反映,目前尚无结果。

债权人大会未通过重整草案,管理人仍向法院申请批准

因资金链断裂,曾开发绵阳市安州区“水韵风情一条街”项目的博杰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博杰公司)向绵阳市原安县法院(现绵阳市安州区法院,下统一为安州区法院)申请重整。2015年10月,安州区法院裁定该公司重整,并指定众益公司为管理人。

“水韵风情一条街”项目一景。

博杰公司控股股东杨先生介绍,众益公司进场后,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不过,第一次和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均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众益公司调整经营方案后,又组织债权人分组表决,其中部分债权组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组未通过。此后,众益公司向安州区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2017年10月,安州区法院作出裁定,认为“虽然部分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该草案充分兼顾了各类债权人的实际利益,其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破产法》有关规定和立法精神,债务人重整成功能够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的整体利益”,批准了博杰公司重整计划。

众益公司。

同月,众益公司、博杰公司与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以4881万余元的价格将“水韵风情一条街”二期约53.72亩土地及地上构筑物转让给投资人陈某。

杨先生认为,众益公司非但没有尽职履责、审慎统筹债权人及破产企业的意见,修正重整计划草案,反而利用其管理人地位向法院提出申请,侵犯了债权人和破产企业的合法权益。杨先生介绍,“水韵风情一条街”二期约53.72亩土地及地上构筑物的开发总成本为9436万元,其中土地成本7207万元、建筑成本2229万元。“二期的开发成本是9436万元,相当于打了5折就把项目转让了。这显然没有‘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的整体利益’,我们当时迫于各方压力,不得不同意在《投资协议》上签字。” 杨先生称,投资人并无房地产开发资质,二期项目的建设、销售对外全部以博杰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销售款却进入了陈某个人账户。

杨先生称,根据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3年,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算。时至今日已过去五年多,召开了5次债权人会议,但重整仍未完成。在此期间,该公司的印章、银行U盾均被众益公司非法控制,违反了《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

两幢三层办公楼被评估值5518元

除了翠云廊公司与博杰公司外,湘天公司、绵阳市瑞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也表达了对众益公司的不满。

其中,湘天公司法定代表人邱黄辉介绍,在该公司的破产案件中,众益公司委托四川众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湘天公司资产进行审计,该公司两幢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共4000余平方米的三层办公楼在审计报告中确认的价值仅为5518元,“公司大铁门都还值1万8(千元)呢,两幢办公楼居然还不及大门的零头。”

绵阳市瑞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瑞阳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1月28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裁定该公司重整,并指定众益公司等3家单位联合作为管理人。但在法院指定管理人一周前,众益公司就召开会议宣布该公司为瑞阳公司的管理人之一。

2017年1月,涪城区法院给管理人回函中称,你单位履职以来工作推进较为缓慢,对绝大多数债权尚未确认,我院前期已多次要求你单位尽快完成债权确认工作,以确保重整工作的依法进行,但收效甚微。希望你单位在收到回函后严格依法履职,尽快推动重整工作的进展,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瑞阳公司前述负责人说:“从2015年1月到现在,债权确认都没有完成。”

众益公司回应:管理人系法院指定,公安机关已进行核查

资料显示,众益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利云。2021年12月,绵阳市中级法院评定了3家一级管理人,其中就包括众益公司。

针对翠云廊公司、博杰公司等企业反映的情况,陈利云5月24日回应澎湃新闻称,该公司的管理人身份是法院指定的,公安机关已对相关举报进行了核查,暂不接受采访。对于公安机关核查是否有初步结果,陈利云未予回应。

绵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办公室于2022年8月22日向绵阳市公安局作出的回复显示,针对彭京跃等人对众益公司的举报,该办通过绵阳市扫黑办向绵阳市中级法院发函,商请全面调查众益公司在涉举报企业的破产管理行为是否合规合法,目前工作还在进行中;同时,该办成立专班通过调取相关资料、人员背景筛查、询问相关人员等,对举报众益公司涉嫌犯罪的情况进行核实调查,目前工作仍在开展中。该办表示,专班将继续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全面调查举报事项,同时做好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事项及时移交。

彭京跃表示,绵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办公室作出上述回复后,截至目前尚未告知其以上工作是否有初步结果或取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