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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干货发布:借贷纠纷案件移交律师,名为借款实为委托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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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一笔款项被要求签订两份合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却将借款变身“投资款”拒绝偿还。近两年,北京大兴的徐女士因为出借的11万元迟迟收不回而一直陷入焦灼中。

2021年,徐女士因一些巧合接到了东腾公司员工陈先生的电话,其在电话中多次以高收益为前提劝徐女士借钱给其公司,在徐女士犹豫不决时,又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强化她出借的决心。最终,徐女士被其承诺的利息打动,在2021年8月与东腾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徐女士出借10万元,月利息为1%,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用于股权收益权认购。随后东腾公司又要求签订一份《投资分红协议书》,约定东腾公司以月利润2%向徐女士分红。

4个月后,在陈先生的劝说下,徐女士又向东腾公司出借1万元,同样签订了以上两份协议。此外,为了加深徐女士出借的决心,陈先生个人还向她出具过一份全额赔付借款的承诺书。如今,四份合同均已到期,东腾公司却以款项是投资为由拒不还本付息。

徐女士多次要求还款未果,很是无奈。在等待了大半年后,她了解到借贷纠纷有诉讼时效,如若超过时效不维权,可能就收不回钱款了。于是徐女士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接受委托后,委派了专业处理借贷纠纷的田星律师承办此案。

田律师通过交谈深究案件细节,寻找关键点,然后仔细阅览四份协议和承诺书,形成办案思路。随后律师指导委托人收集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腾公司归还11万元本金和由此产生的利息,同时要求陈先生承担担保责任。

庭审中,陈先生辩称:


  • 首先,徐女士与东腾公司是投资关系,从合同内容可以看出徐女士的转账是对股权收益权的认购,且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可能那么高;


  • 其次,那份承诺书不是针对民间借贷,不是担保,该承诺无效;


  • 再次,即使法院认定双方为民间借贷关系,我也未对借贷进行担保,因为保证合同是对债权人作出的,而在承诺书中,徐女士的身份是投资人;

  • 如若法院认为我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我也无需承担11万元,因为我在借款当天就将自己近2万元提成转给了她。

东腾公司未出庭,未发表答辩意见。

冠领律师据理反驳:


  • 首先,转账记录和东腾公司出具的收据可表明徐女士向其转账11万元,根据借款协议可知,这笔钱是借款。


  • 其次,虽然有分红协议的存在,其中载明了固定收益、分红比例、投资项目等投资性内容,且陈先生也在承诺书中使用了“投资人”等词语,但徐女士与东腾公司并非投资关系。因为就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言,双方明确约定了徐女士不参与东腾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亦未约定其对公司支出资金有任何管控权利;


  • 另外,双方约定了收益、分红的支付时间和额度,且陈先生对投资款作出了全额赔付担保偿还的承诺。以上约定明显有别于投资行为的经营性和风险性,能够表明徐女士与东腾公司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为民间借贷关系。


  • 最后,关于陈先生对徐女士近2万元的转账,徐女士表示认可,但其一直以为这是她听陈先生劝告借款的好处费,并不认为这是还款。

法院经过审理,以及对证据的核查,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认为徐女士和东腾公司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因陈先生转的近2万元双方都未作说明,故判决东腾公司需返还9万余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陈先生对东腾公司欠付本金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以为未来多年只能依靠不确定的分红慢慢收回借款的徐女士,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迅速解决了近两年最大的忧愁,她对此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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