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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秘闻知识:章丘法院借贷纠纷案件,一家三口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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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借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因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袭扰,借贷人“债”台高筑,自杀并殃及家人的新闻已屡见不鲜。在今天的案件中,一家三口拿别人的钱对外高利放贷,从中牟利,之后又变本加厉,非法讨债,让被害人苦不堪言。

给朋友担保借钱10万 朋友去世有人上门讨债

在日常生活中,买房子、生意周转贷款都需要保证担保,但盲目、轻率地为他人提供保证,往往会莫名其妙“中招”担责。

“我2009年上半年给韩某祥担保向杨少朋借了10万元,年底的时候我问韩某祥钱还了么,他说还完了,之后一直没事。但自从2012年年底韩某祥去世以后,杨少朋就带着人到医院找我,让我还钱。”李某涛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的平静生活从此就被打乱了。“韩某祥说他已经还完钱了,都这么长时间了,你们怎么还来问我要钱”。“你不还钱,我以后就常来找你,闹得你没法过”。

杨少朋和李某涛吵了大约半个小时后,见李某涛不愿意给钱,撂下一句话走了。

从那以后,杨少朋、其子杨雪雨、其妻杨新霞三人果真又去闹事,杨雪雨还拿着铁质甩棍威胁李某涛,在其办公室门口吵闹、辱骂、恐吓。“他们根本就不讲理,我和他们理论,他们就在我办公室外面骂我,每次都闹上半个多小时才走”,被逼无奈,李某涛分三次“还了”3万元,才又重新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好景不长,2016年底,杨少朋再次找到李某涛,拿着他自己记的账本,说是韩某祥之前还的都是利息,现在还欠他100多万。李某涛这才发觉杨少朋纯粹无理取闹,不愿再给他钱,“几年前我给他3万元时,就是想着还了3万就没有账了,才还了他,而且之前他是拿着欠条来要钱,这次已经没欠条了,他根本就没有问我要钱的正当理由了,他这就是敲诈,没完没了了”。

杨少朋见李某涛态度坚决,主动提出再给2.5万元,这事就了结了,保证没事了,称其中2万元是担保的钱,另外5000元是找李某涛花费的钱。李某涛此时才觉得事态严重,上次“还”的3万元好歹有个欠条,这次什么都没有就直接来要钱,性质十分恶劣。

由于李某涛坚持不再给他们一分钱,杨少朋一家三口又开始隔三差五到其单位闹事,严重影响李某涛的正常工作,就算报了警,民警离开后,他们又返回来继续闹,后来发展到几乎每个星期都会找李某涛一次。“闹得最厉害的一次,杨少朋和他儿子堵在我办公室门口,说我是大骗子,骗他们的钱,骂的很难听,严重扰乱工作秩序。那段时间我一直精神紧张,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就找到单位来闹,同事见到他们就故意说我不在,我明明不欠他们什么,却跟做贼似的,很影响我的工作”。

为朋友担保2万借款 欠条变成10万

无独有偶,曾为韩某祥担保的燕某也在2012年年底被杨少朋要账。

据了解,燕某曾于2009年7月,给韩某祥作担保向杨少朋借款2万元,之后燕某联系韩某祥和杨少朋,两人均表示借款已还清。然而,在韩某祥去世后,杨少朋手持一张借款10万元且有燕某签字担保的借条,找到燕某,要求其还钱。

2万元的借条为何变成了10万元?

燕某称“当时我签字的借条是2万元,是一张大纸,而杨少朋如今手里的借条却变成了一张小纸,是撕去上半部分重新写的,我看到10万元的借条是都傻眼了,这也太无赖了”。为了弄清事实,他还找到韩某祥的妻子了解情况,据韩某祥的妻子和弟弟说,韩某祥留有遗嘱:欠杨少朋的钱共35万,光本钱就已经还了30万,加上之前还的利息早就还完了。

然而杨少朋手握借条,还带人去燕某家闹了七八次,威胁、谩骂其家人,毁坏其家中财物,赖在其家中不走,严重扰乱了燕某一家的正常生活。“碰到这种人真的是没办法,他就赖在家里不走,说房子是他的,要在这里住下。有一次就我妻子自己在家,他们去了就坐在客厅,威胁我妻子,说他们是章丘最大的黑社会,不还钱就对我的家人不客气,要把我家拆了,吓得我妻子都不敢自己一人在家了”, 燕某被逼无奈给了杨少朋7万元了结此事。

约定帮着卖车还钱车没影了还被起诉还款

显然,李某涛和燕某是由于盲目担保而惹上麻烦,担保人都被如此“要债”,那借钱的人又会有何种“待遇”呢?

2011年7月,张某香、林某杰以林某杰的本田雅阁轿车作为抵押,从杨少朋处借款11万元,借款期限一个月,而实际拿到手只有10万元。双方口头协议如果到期无法还款,林某杰将卖车还款。一个月后,借款到期,张某香、林某杰无力偿还借款。同年10月,林某杰想要把车卖了还钱,而杨少朋表示由他来卖能卖个更高的价格,估计能卖20万元左右,“我想着这样的话卖了车还上杨少朋的账还能有点剩余,就同意了”,于是林某杰签了授权书让杨少朋卖车。

然而直到2013年3月,林某杰也没有拿到卖车的钱,也不知道车在哪里。

事实上,杨少朋早在2011年11月就私自将林某杰的本田雅阁轿车变卖并过户,之后却于2013年3月以手中持有的借据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某香、林某杰归还借款及利息。

在判决后,张某香提请上诉,她认为,杨少朋已经把抵押的本田雅阁轿车卖掉了,车的价值明显高于之前的11万元借款。而杨少朋不仅没有把差价找给张某香和林某杰,还在张某香上诉后,赶到章丘区人民法院拦住她不让离开,以欠钱不还为由,将张某香驾驶的一辆别克凯越轿车抢走。经综合评定,该别克凯越轿车案发时综合成新率86%,价值近9万元。

还钱后说借条没带 说好撕毁却用欠条起诉

为了要到钱,杨少朋等人可谓是不择手段。

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李某新先后问杨少朋借了32万余元,之后逐渐偿还了本息55万余元。然而还钱的时候杨少朋每次都说没有把借条带在身上,只写了收条给李某新,承诺说回家就把借条撕毁。到了2012年11月,杨少朋写了一张“李某新还款1万元,以前李某新所有借款单据作废”的收条,李某新觉得这下和杨少朋的账就全清了。

“谁成想到了2016年春天,杨少朋拿着之前我没有收回的借条起诉了我,要求还清近10万元的借款及利息,经法院判决,我败诉了。但是我早就还了钱了,而且也没有能力再还一次了”。于是,杨少朋一家三口带领一些社会上的人,多次到李某新家中及李某新妻子的单位无理取闹,采取辱骂、威胁、赖在李某新家中长达4、5天不走等方式逼迫其还款。

以为有了收条就万事大吉,李某新还了钱才没有收回借条,以至自己背上了更多的债务。但相比之下,刘某芳的经历才真的是“有苦说不出”。

2012年10月,杨少朋以低息借款给刘某芳为名,在骗取了刘某芳的信任后,让刘某芳签了一张借款额5万元的借条。但到了第二天,杨少朋声称手中无钱无法借钱给刘某芳,并将一张假借条交给刘某芳,“我没想到他会给我假借条,也没仔细看,随手就撕了”。同年11月,杨少朋拿着刘某芳书写的真借条开始向刘某芳逼要“欠款”。

期间,杨雪雨、杨新霞伙同付先峰、高德斌等人到刘某芳所经营的宾馆内进行吵闹、留宿,并抢走刘某芳的面包车一辆和电视机、营业执照等物品。之后在敲诈刘某芳2万元后,杨少朋才将借条、车辆、电视机、营业执照等物品归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900余万放高利贷

杨少朋一家人如此频繁放贷,他们的钱是哪里来的?

杨少朋和杨新霞夫妻二人最初只是普通的生意人,然而脚踏实地的经营生意“来钱慢,还辛苦”,他们便铤而走险,打起了放高利贷的主意。

自2008年以来,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杨少朋、杨新霞夫妻二人就以高息作为诱惑对外宣传,向周边群众以月息一分、二分等不同利息非法吸收存款2900余万元。之后又以月息一毛、月息六分、月息五分不等向社会其他人群高利放贷,从中牟利。

杨少朋夫妻二人不仅无视法律,非法放贷,此后甚至变本加厉,非法讨债,还把儿子杨雪雨也带到违法犯罪这条道路上。

杨少朋等人在非法讨债的过程中,惯用软暴力的手段,严重影响了受害人的正常生活,同时也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

在放贷后追本讨息的过程中,杨少朋、其妻杨新霞、其子杨雪雨又纠集社会人员付先锋、高德斌、李树强等人,在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多个街镇,采用暴力殴打、威胁、滋扰、纠缠、哄闹、拦截、辱骂、聚众造势等方式,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杨少朋为首要分子,杨雪雨、杨新霞为主要成员,付先峰、李树强、高德斌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社会公共秩序,侵害他人的人身及财产权利,令被害人不堪其扰、苦不堪言,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第一次提审杨少朋时,他态度恶劣,声称没准备好,抗拒问讯。在后来的提审过程中,杨少朋也极其不配合检察官办案,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拒不承认进行诡辩,扬言自己是“全中国最好的人,都是在为别人服务”。且又哭又闹,极大地增加了办案难度。之后在开庭时也因此多次被带出法庭。但不论杨少朋如何“撒泼打诨”,他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凿,无可辩驳。

最终法院判决,对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杨少朋以寻衅滋事罪、抢夺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对杨雪雨等其余5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不等。宣判后,杨少朋等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济南中院经审理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官说法:非法放贷讨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

违法高利放贷,不仅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破坏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还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杨少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是一起典型的通过暴力与软暴力相结合实施犯罪活动的案件。为获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放贷后的高额利息,除暴力殴打外,该犯罪集团还有组织地采用威胁、滋扰、纠缠、哄闹、拦截、辱骂、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方式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利用部分借贷人或担保人系公职人员,慑于顾及面子、不堪滋扰、产生负面影响等心理弱点,缠赖使横,获取暴利,严重危害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对此类犯罪依法严惩,有力震慑了此类犯罪案件的发生。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抹不开情面或是不了解担保的后果,经常看到有人随意地给别人做担保,不论是被骗担保还是债务人跑了,担保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

担保风险相对较小。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连带保证责任

比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风险更大。如果债务人迟迟不归还欠款,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还款,且担保人无法拒绝。也就是说,连带保证责任是无论如何都要为自己担保的债务负责到底的。

按照《担保法》规定:如果担保人在签订合约的时候没有做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均推定为连带保证责任。

所以为他人担保一定要谨慎,切勿因为情面之由贸然为他人做担保,如果真的要为他人做担保,尽可能提供一般担保,降低风险。

同时,如有资金需求,首先要选择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如果不得已选择了民间借贷,要谨慎签订借款合同,留存证据,及时收回借条。在遭遇暴力讨债后,要第一时间报警,寻求司法保护。

生活日报记者李培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