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聚焦]专业头条:民间借贷抵偿纠纷案例点评,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简报

阅读:


为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不断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将诉源治理挺在前沿,4月25日,立案庭诉前成功调解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悉,被告五指山某公司于2014年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周某借款200万元,双方为此签订了借款协议,并约定了借款利息及借款期限,签订了借款协议后,周某将借款转入了被告指定的账户,借款期限到期后,被告未能按约定偿还原告借款,双方相识许久,在此期间双方多次协商和解,但未能达成一致,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4月25日下午,原告将起诉材料递交到法院立案庭,并且表达了调解意愿,立案庭调解员随即电话联系被告到法院展开诉前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被告提出以另案中,法院欲强制执行致其公司名下的两套房产用以抵偿欠款,原告表示同意。但因该两套房屋均未过户至被告公司名下且处于查封状态,该调解方案欠缺合法性,故调解员向原、被告作出释明,并建议双方采用其他的调解方案。经承办法官释明,调解协议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对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审查是法官的职责所在,亦是对当事人负责的体现。双方当事人表示理解,均对法官的提醒表示赞同,被告承诺另行筹钱偿还欠款。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重新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定于2023年6月26日前还清拖欠原告的借款本金,原告则自愿放弃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诉前调解成功。

诉前调解作为人民法院“排难解纷”“止诉息争”的有力方式,能够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情、理、法相互融合,实现惠民有感。今后,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调解在审判体系中的先导作用和独特优势,创新调解方式,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和深化诉源治理的成果,使其更好发挥前沿阵地作用,在公正司法中做到惠民有感,谱写法院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