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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热点资讯:银行工作人员借贷纠纷,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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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6月5日讯(记者 彭科峰)放贷有风险,基层银行网点的主要负责人尤其需要谨慎。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曲靖监管分局公布的一纸罚单显示,时任师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丹凤信用社主任钱秋燕因为“对师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形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监管部门亮红牌,予以终身禁业的处罚。

而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在云南农信社系统已经发生了多起员工被监管部门予以终身禁业处罚的案例,至少已有11人被亮“红牌”。

基层农信社一主任被监管部门亮红牌

钱秋燕被监管部门亮出“红牌”涉及何事?6月5日,财联社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找到了多份师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丹凤信用社和自然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且均涉及钱秋燕。

一份文书显示,2010年,周雪梅向钱秋燕借款。双方协商后,当年12月25日,周雪梅作为借款人、陈艳梅作为保证人与钱秋燕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0年12月25日起至2012年12月25日止,按季结息,到期还本;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50%计收罚息、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合同签订后,钱秋燕依约向周雪梅发放,但后者一直未按约定还款。钱秋燕提起诉讼后, 陈艳梅承认借款是事实,自己在抵押合同上签了字,也协助信用社催要,“但周雪梅欠的钱多了,已无偿还能力这两三年我也找不到他……”。

另外一份文书显示,2012年,顾琼花向钱秋燕提出借款申请,双方协商后,2012年4月30日,顾琼花作为借款人、马鸣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原告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45万元,并用顾琼花位于师宗县的房屋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2年4月30日,原告按合同约定将45万元支付给顾琼花。2012年7月20日,顾琼花因病死亡。钱秋燕向法院起诉马鸣作为共同借款人应当履行还款义务,顾琼花父亲顾顺友、母亲刘小召、儿子马阳应当在遗产继承范围内优先赔还借款。

还有文书显示,2011年,吴永青向钱秋燕提出借款申请。2011年12月12日,吴永青作为借款人,李琼芬作为共同借款人,郎东良作为保证人与原告签订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0万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按季付息,到期还本,利随本清。钱秋燕依约向被告吴永青发放了10万元贷款后,吴永青未按时归还本金。

师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也被罚款

从上述案例可知,钱秋燕经手发放的贷款有多笔遭遇借款人“欠钱不还”,不得不发起诉讼以寻求法律帮助。不过,财联社记者尚未发现单笔贷款超过百万以上的案例,经初步统计钱秋燕发放、未能收回导致诉讼的贷款总额也未超过百万。

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因为”三查“不尽职导致放贷的银行员工被处罚甚至终身禁业的案例也并不罕见,其中原因,一则和给银行造成的损失大小有关,但更重要的还是看银行员工是否尽职尽责,有没有对借款人的资质等进行严格把关,是否对明显可预知的风险视而不见。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也发布过类似案例。平顶山银行(现已合并为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存在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工作人员犯骗取贷款罪的行为,岳某旭时任主办客户经理,承担直接责任,被监管部门予以终身禁业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钱秋燕被亮红牌之外,师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也遭遇了相应处罚。中国银保监会曲靖监管分局发文称,师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为“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监管要求进行审批、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形成损失”被罚款人民币70万元。

今年以来 云南农信社系统已成“终身禁业”重灾区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在云南农信社系统,已经发生了多起员工被监管部门予以终身禁业处罚的案例。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已有11人被亮红牌。

4月底,中国银保监会曲靖监管分局一口气连发多份行政处罚,对杨光雄、黄初荣、徐坤、孙道云、王明留、吴克全、袁胜举等多名宣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属员工处以终身禁业的定格处罚。

5月15日、16日,中国银保监会昭通监管分局连发多份行政处罚,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罗坎信用社原信贷员邓啟利、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罗坎信用社原信贷员雷发斌、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勒信用社原信贷员艾勇三人均被处以终身禁业的顶格处罚,原因均为对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发放借冒名贷款”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本文源自财联社记者 彭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