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24小时干货解读:股金借贷纠纷案例范文最新,借钱投资入股

阅读:

4月6日上午,被告陈某和原告吕某按照事先约定,准时来到广元市昭化区法院,在法官的见证下办理完还款手续后,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起围绕是“欠款”还是算“股金”的借贷纠纷案,被妥善解决。

原来二人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投资矿产开发,陈某因缺乏入股资金,于2017年12月向吕某借款5万元。然而,借款到期后,陈某归还2万元后,一直未能偿还余下借款。今年1月3日,吕某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将陈某诉至昭化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并承担利息。

“今天这个钱要不回来算了,我们这几十年的朋友关系也到此为止,就当我几万块钱把你这个人看‘白’了!”4月4日,在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时,吕某当庭气愤地对陈某叫嚷道:“你说做工程没钱,我好意借你5万元,结果你还了2万元后就死不认账,偏说余下3万元是股金。”对此,陈某却声称:“没借的钱,你凭什么要我认?”

双方当着法官的面争执不休,且都气愤不已,拒绝调解。法官对两人无视法庭纪律进行了训诫和教育。为缓和对立情绪,法官决定开展庭后“背靠背”调解,耐心听取双方意见。

法官在调解中得知,吕某给陈某转账5万元属实,之所以陈某声称其中的3万元属于入股的股金,是因在入股后亏损而心有怨气,且缺乏证据证明。

随后,承办法官认真给陈某梳理法律关系,以及股金亏损的救济方式。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吕某表示愿意配合陈某,向其他股东索要股金利润分配,陈某也当庭表示愿意向吕某偿还余下的3万元借款。

4月6日上午,原被告双方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在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随后,两人一起来到法院,在法官的见证下,陈某现场向吕某归还欠款。


焦熙 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煜凌

编辑:赵娜 校对:罗杰

责编:程朱荣 编委: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