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5日上午9时
在灵宝市阳店镇东水头村村委会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第5期
“请您当法官”活动如期进行
此次庭审活动依法公开审理
原告张某诉被告范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余名群众现场旁听了此次庭审
案情简介
2018年2月,范某向张某借款2万元,并于当日向张某出具借条一张,借条约定利息为月息1分,一年内还清借款本息。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向范某催要借款,范某仅偿还两年利息,剩余本息至今未还,张某诉至灵宝法院。
庭审过程
庭审现场,在审判员张园园的主持下,原告围绕其诉求提交了证据并发表辩论意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因被告未到庭,审判员结合查明的案件事实及原告提交的证据,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利息截止到2022年6月23日共计2年5个月为5800元,之后利息按照年利率12%计算至款实际付清之日止)。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有条不紊,节奏紧凑合理,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
互动环节
休庭期间,审判员张园园积极与群众互动,并结合该案就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应当如何对借款证据认定、借款利息应当如何计算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答疑。
通过此次庭审,群众对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妥善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等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
庭审结束后,还在阳店镇东水头村委会举行了“法官工作室”挂牌仪式,是贯彻落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下一步,灵宝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法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家门口司法服务。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