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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干货资讯:借贷纠纷找不到担保人,欠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要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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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债不还担保人怎么办

 担保人有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之分。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连带保证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可以主张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应当先向债务人起诉主张债权,并经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才能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不还款会失信吗


 会失信的,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三、欠债不还保人还吗?


 第一,出借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款,也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第二,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出借人在还款期满后六个月内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