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借款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大写)整(万)万元整,借款用途为生产经营需要,该借款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予以解决,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二、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万元整。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一、借款方名称
借款方:
二、借款金额
借款用途为生产经营需要。借款期限年,利率按年利率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利息按年利率计息。还款方式为:(日息‰)/()/。上述借款到期日至年月日止。
三、借款用途
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整,用于购置生产设备,生产经营用。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解决。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加盖公章,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还款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六、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签订借款合同,同时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生效义务,履行不能时不受本协议约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且要求乙方履行还款义务。
四、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以上两笔借款均由甲方于年月日支付。在还款期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偿还借款本息金额。乙方应按月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元。如逾期则按月利率计息,逾期利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算。
五、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月日。乙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则由甲方向其支付违约金。如有逾期不还本息的违约行为,除另有约定外,甲方还需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实现时,应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由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应及时到甲方处催收借款,如逾期,则应按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如有特殊情况经协商一致,可以由甲方出具书面证明,经乙方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条款并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本协议自借款人与借款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