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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揭秘资讯:借贷纠纷撤诉后能否再起诉,裁定撤诉后多久可以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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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13条规定,如果原告未交诉讼费,法院就会裁定按撤诉处理。

那么,因为未交诉讼费,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后,原告还可以再次起诉吗?

这涉及的其实是,原告未交诉讼费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后,再次起诉是否属于重复诉讼的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47条的规定,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的裁判结果,则构成重复诉讼。

虽然在法院因原告未交诉讼费而裁定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再次起诉,前后两个诉讼的当事人、诉讼标的以及诉讼请求都极可能完全一致,但即使如此,也不构成重复诉讼。因为未交诉讼费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属于程序上的处理,不属于实体上的处理,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47条规定的重复诉讼必须是前诉从实体上作出了裁判。

对此,《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五)项也明确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主动申请撤诉并且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当事人可以再次起诉。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14条规定,原告主动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该条规定则进一步明确,无论当事人是主动撤诉,还是因为未预交诉讼费被法院按撤诉处理,当事人都可以在撤诉后或者按撤诉处理后再次以同一诉讼请求提起诉讼,这并不构成“重复诉讼”。

因此,未交诉讼费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是可以再次起诉的。

至于当事人撤诉后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需要等待多久才能再次起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那么根据“法无明文规定即允许”的规则,当事人在收到撤诉裁定或者按撤诉处理裁定后可以随时再次起诉。

不过,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1、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14条第2款之规定,如果是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将不予受理。

也即,对于离婚案件,原告如果因为没有预交诉讼费而被法院按撤诉处理,那么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必须等到自收到按撤诉处理裁定之日起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相反,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则也可以在收到按撤诉处理裁定后随时起诉。

2、如果因为没有预交诉讼费被法院按撤诉处理后,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即按撤诉处理是否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对于这个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争议。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最高法民申1151号案件中的裁判意见认为未交诉讼费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也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律说良法也认为未交诉讼费法院按撤诉处理能够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按照《民法典》第195条规定,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诉讼时效中断。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0条进一步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也就是说,按照《民法典》以及《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原告提起了诉讼,诉讼时效即从提交起诉状或者提起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之后无论原告是否撤诉,也无论撤诉的原因是什么,诉讼时效自提交起诉状或者提起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的效果均不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