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想创业,可贷款10万到50万。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的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
2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的一番表述,收获网友争相点赞:“浙江果然大气,有魄力”“别拦我,我要去浙江创业了”,甚至有人调侃:“高价求购高校毕业生,代制定方案,包创业失败,10万利润四六开”。
不过,争议声也随之而来。“‘代偿’究竟是什么意思?是政府把钱还银行、创业者慢慢还钱给政府,还是创业者就不用还钱了?”“如果创业失败不用还钱,浙江的纳税人愿意成全这种‘创业梦’吗?”
2月18日,浙江人社厅公开回应称,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追偿和核销机制,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但对实在没有能力予以偿还的,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
其实,“创业失败,政府代偿”并非“新政”,相关表述最早可追溯至2015年7月21日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下称《意见》)中。
根据该《意见》,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在此基础上,《意见》首次提出,贷款10万元以下、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免除个人担保。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超过10万元的,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据了解,浙江出台这项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创业,宽容失败”。当时由省失业保险基金成立了一个创业担保基金,如果创业失败,贷款由担保基金来代偿。目前,这一政策目前略有迭代。
但这并不是说随便注册一个公司,或开一家面馆,就能拿到钱。这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核。
在一份2016年印发的《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中,对创业贷款的条件和用途、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贷款担保、贷款管理都做了详细规定。
《办法》明确,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第二类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方式提供担保的贷款。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重点人群”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退军人、持证残疾人可申请一类、二类贷款;其他人群只能申请二类贷款。
关于贷款担保与代偿,《办法》也明确,创业担保基金为“重点人群”初次创业申请的一类贷款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归还贷款的,经办银行应当积极催收;对逾期3个月以上、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下同)的一类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在1个月内全额代偿(含贷款期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罚息,下同);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的一类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此外,发生风险的一类贷款经创业担保基金代偿后,经办银行仍应积极追偿贷款;经追偿后回收的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和经办银行按代偿比例分别受偿;在规定期限内确实无法追偿的,可按规定程序从担保基金中核销。
可以看出,“代偿”并不等于创业失败就不用还钱,相反,若大学生创业贷款无法按时足额归还银行,借款者会存在发生信用不良纪录的风险。
“对出现逾期的贷款,人力社保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经办银行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并及时将借款人的不良信用在相关信息数据库中予以记录,作为借款人能否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依据。经办银行要及时将借款人的信贷业务信息报送至征信系统,作为借款人能否享受贷款贴息以及其他金融服务的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为抢夺人才,浙江省围绕高校毕业生、省外务工人员、低收入群体、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已采取了一系列政策。
“创业代偿”外,最夺人眼球的便是“全面放开专科以上毕业生落户”。据陈中介绍,除了杭州的落户条件为本科以上学历,浙江已放开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的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到浙江工作,可以享受2万到40万不等的生活补贴或购房租房补贴。
此外,大学生从事家政、养老和现代农业创业,政府给予10万元的创业补贴,大学生到这些领域工作,政府给予每人每年1万的就业补贴,连续补贴3年。大学生到浙江实习的,各地提供生活补贴。对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发放每人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浙江是用工大省,有2300万省外务工人员。陈中表示,省外务工人员与本地户籍劳动者享受同等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浙江还开发了不要求技能、学历、年龄的爱心岗位安置脱贫人口,保证其月薪在4500元以上。
针对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2021年,浙江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办法,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要求平台企业发挥数据技术优势,合理管控在线工作时间,对连续工作超过4小时的要安排工间休息。
从宏观层面来看,2021年,浙江省印发的《浙江省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将浙江打造成具有影响力吸引力的全球人才蓄水池和创新策源地、人才强省建设的先行示范区,包括众多具体目标和举措:
具体实施上,浙江各地一城一策,频出真招。譬如,宁波市近日出台《宁波市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实施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落实各项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举措;舟山市出台《关于加快打造新时代海洋特色人才港的实施意见》,拿出“真金白银”助力实体经济、引进青年人才;绍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最高给予500万元房票补贴;温州市也出台相关政策,给予新全职来温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交通补贴、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公积金补贴、租房补贴等10个补贴项目等。
不止浙江省,新年伊始,已有多地相继发布人才政策。
日前,云南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了三个关于引进人才的政策文件,对各类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给予政策支持。其中,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最高达100万元;入选计划人才申报的项目支持经费最高达1000万元;顶尖团队项目支持经费最高3000万元;入选国家人才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在滇工作人才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奖励。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也在近日明确,将设立20亿元专项资金,从支持引进急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支持引进急需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建立“一对一”配套服务机制等三方面发力,加快聚集领军人才。根据相关政策,成都高新区将按相关要求对经认定的人才给予3年、每年最高500万元人才补贴,最高500万元安家补贴或赠予1套专家公寓。
今年更早些,广东省珠海高新区于1月9日发布人才新政,其中明确提出,推出最高600万元住房补贴、80万元生活补贴、3.8万元租房补贴等“住房奖补”,6折租住人才安居住房,人才公寓申请入住“零等待”;对专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青年人才按博士、硕士、学士三类每年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学费补助,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从发展环境、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社交婚恋等方面切实解决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
与北上广深等超级城市相比,对人才“重度渴求”的还有三四线城市。比如,芜湖市推出“紫云英人才计划”,给予符合条件的青年英才最高10%的购房款补贴,租住房2000~8000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还有5~8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马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在本市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6个月以上的高层次人才,首次在本市购房时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且不和月缴存额和余额挂钩。河南新乡市、漯河市发布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只要有意愿,即可在当地落户……
在业内人士看来,各大城市轰轰烈烈抢夺人才的背后,能否真正留住人才成为值得思考的重要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大批人才引入之后所面临的的住房问题,比如,人口规模增加客观上会对住房等提出更高的需求,此类购房需求增加后需防范房价炒作的现象等
(钛媒体App编辑刘萌萌综合自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观察者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