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0)皖16刑终344号
原公诉机关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文超,男,汉族,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某县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辩护人唐曙,安徽君聚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陈福龙,安徽皖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文超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于2020年7月31日作出(2019)皖1602刑初988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李文超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依据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认定:
一、受贿罪
2011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李文超在担任涡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蒙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161.3万元,索贿11.476万元,共计172.776万元。案发前退给行贿人37.79万元,后由蒙城县监委收缴。李文超退还被索贿人6.7万元。具体受贿的事实如下:
1、2016年10月,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戴兴龙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一案期间,戴兴龙的父亲戴某通过葛汉军在蒙城县送给李文超0.5万元现金,请李文超为戴兴龙案件提供帮助。李文超收下此款并答应提供帮助。
2、2008年,红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股东葛汉军、方礼、吴军一直拖欠张秀永工程款。在张秀永催要工程款过程中,葛汉军和方礼、吴军因出资问题产生纠纷。2017年7月,葛汉军与张秀永商定,由张秀永出面起诉葛汉军、方礼、吴军等人,葛汉军负责协调关系,待张秀永胜诉后,再将葛汉军的出资款付给葛汉军。为在诉讼活动中得到李文超的关照,2017年8月,葛汉军到李文超乐土老家送给李文超2万元现金,李文超将此款收下,并答应帮忙。
3、2017年10月,葛汉军为其朋友王永军缓交诉讼费一事,到北京找到正在出差的李文超帮忙在缓交诉讼费的审批表上签字。为表示感谢,葛汉军送给李文超0.6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
4、袁学才与方校良、汤登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及涡阳县源和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康家医药有限公司借贷纠纷案,均由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并执行。萧山区人民法院与涡阳县人民法院协调执行事宜,但一直都未能执行到位。2011年五六月间,方校良到李文超居住的花园新村小区门口,送给李文超8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尽快执行,李文超收下该8万元后答应帮忙。
5、2014年上半年,涡阳县万佛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将殷祥臣起诉至涡阳县人民法院并申请先予执行。在诉讼过程中,为尽快排除殷祥臣的妨碍,恢复生产,公司代表刘杰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8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此款并答应帮忙。
6、2015年春节期间,葛维顺向蒙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过程中,葛维顺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0.6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安排尽快执行此案。李文超收下该款并答应帮忙。
7、2015年,蒙城县玖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交房以及未按期办理产权证,小区业主将该公司起诉至蒙城县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为了不让公司进入征信系统以及能够争取到充足的执行时间以便与业主达成和解,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崔亮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4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此款并答应帮忙。2018年,崔亮的驾驶员雷思训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在蒙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审理期间,为了让雷思训判缓刑,崔亮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2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此款并答应帮忙。2019年春节期间,为了和李文超搞好关系,以及为了感谢李文超在之前案件上提供的帮助,崔亮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此款。
8、陈文政向蒙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陈文政为了其案件尽快执行,分别于2015年底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3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尽快执行案件,于2016年初,以李文超儿子结婚为名再次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2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尽快执行案件。
9、2016年前后,郏兆立兄弟二人及其公司在蒙城县人民法院涉诉案件较多,为请李文超帮忙关照涉及他们的案件,郏兆立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4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此款。
10、2016年夏,魏兵本人的工资账户因其为李伟担保而被查封、冻结,为解封其工资账户,魏兵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2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并答应提供帮助。2019年3月,李文超被审查调查后,李文超退给魏兵2万元。
11、安徽徽之韵文化教育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通过司法拍卖取得蒙城县茶板纸厂没有交付使用。为使法院能尽快执行到位,2016年10月,安徽徽之韵文化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涛的弟弟张勇在其车上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此款并答应帮忙。2018年3月,张勇在其车上请李文超帮忙尽快执行,再次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此款并答应帮忙。
12、2016年下半年,欧国军通过左亚飞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5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对蒙城县人民法院查封的欧国军的房产暂缓拍卖,该5万元现金被李文超收下,李文超答应提供帮助。后经李文超签批同意,蒙城县法院查封欧国军玖隆的房产被暂缓拍卖。2018年上半年,欧国军通过左亚飞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关照安徽天创建设工程公司申请执行的案件,李文超收下此款,并答应提供关照。
13、2016年,黄飞、孙永超等人向蒙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蔡晓栋。为尽快执行蔡晓栋在蒙城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黄飞和孙永超家属于爱华一起到李文超办公室请李文超帮忙尽快执结案件,李文超答应帮忙。后李文超安排案件承办人王玉海顺利执结。为表示感谢,黄飞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此款。
14、2016年底,韩敏向蒙城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期间,为尽快执行到位,韩敏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0.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尽快执结案件,李文超收下并答应提供帮助。
15、2016年底,胡一川涉嫌犯挪用资金罪一案在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胡少华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2万元现金,请求李文超帮忙关照胡一川,争取从轻处理,李文超将该2万元收下,并答应帮忙。
16、2016年至2018年春节和中秋节期间,丁力为了与李文超处好关系,以便在案件中能够得到李文超的关照,合计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1.2万元现金。在此期间,2017年下半年,李文超帮助丁力申请执行陆启示借款一案。2018年10月,丁力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签批蒙城法院欠袁晓亚案件诉讼费的收据,抵付袁晓亚欠丁力的欠款。李文超收下此1万元,并在收据上签署同意意见。李文超合计收受丁力贿赂款2.2万元。
17、2016年下半年,李秀荣向蒙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代瑞军案件,李秀荣的姐夫韩学峰到李文超办公室请李文超帮忙尽快执行,李文超安排具办人王玉海尽快执行。当晚韩学峰在送李文超回家的出租车上送给李文超0.8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此款并答应帮忙。
18、2017年春节前,王少坤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在蒙城县法院审理,王少坤的妻子刘群通过律师张彪在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一块积家牌手表,请李文超帮忙。李文超将该手表收下并答应帮忙。经鉴定,该手表价值人民币5万元。
19、2017年春节前,孙永昌涉嫌犯行贿罪一案在蒙城县法院审理,孙永昌女儿梅蕊到李文超家中请李文超照顾,李文超答应帮忙,梅蕊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该款。
20、2017年春节前,胡刘轶涉嫌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一案在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胡刘轶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照顾。李文超收下该1万元,并答应帮忙。
21、2017年春节前,葛晓丽向蒙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期间,葛晓丽的丈夫卢健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1.8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安排该案件尽快执行,李文超收下此款并答应帮忙。
22、2017年春节前,何文华涉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在蒙城县法院审理,何文华的儿子何超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给何文华量刑时从轻处理。李文超将此款收下。
23、2017年3月,陈民学和康治书一同到李文超家中,为陈民学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一案找李文超帮忙。在李文超家中,康治书请李文超为陈民学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提供帮助,在量刑时给陈民学从轻处理,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
24、2014年至2016年,韦风多次从高守群处借款1400万元。后为偿还高守群欠款,韦风将张健欠其的1400万元债权转让给高守群,高守群以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为由将张健起诉至蒙城县人民法院。2016年12月15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健自愿偿还高守群500万元现金。2017年4月,高守群为申请执行张健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2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多分配执行款。李文超收下并答应帮忙。
25、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韦风从丁兰芹、王晓琳以及安徽庄子药业公司多次借款。后为偿还丁兰芹等人的欠款,韦风将张健欠其1400万元现金的原始欠条交给丁兰芹。2016年7月,丁兰芹、王晓琳、安徽庄子药业公司起诉张健索要欠款时,得知韦风已将张健欠其的1400万元的债权私下转给高守群,高守群与张健达成民事调解,张健自愿偿还高守群500万元,并已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此,2017年3月,丁兰芹、王晓琳、安徽庄子药业公司到蒙城县法院起诉高守群、张健,要求撤销民事调解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丁兰芹丈夫贺文军为了能从高守群申请执行张健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多分配执行款,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2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执行,李文超收下并答应提供帮助。
26、2017年四五月间,杨振宇向蒙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马彩超案件过程中,为使案件尽快执行,杨振宇多次找到李文超帮忙,李文超均表示同意帮忙。在此过程中,杨振宇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0.5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安排尽快执行案件。2017年6月,杨振宇再次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安排尽快执行此案。
27、2017年5月,闻建华到蒙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蔡晓栋、张丽荣、凯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闻建华多次找到李文超帮忙,李文超均表示答应并安排办案人刘朝宏、徐绍祥尽快执行。在此过程中,闻建华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5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并答应帮忙。为请李文超帮忙,2017年8月,借李文超的女儿考上大学之际,闻建华在李文超家门口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2017年9月,闻建华到蒙城县法院举报该案件办案人刘朝宏,李文超担心受牵连,将之前收受的5万元现金退给闻建华。2018年春节前,闻建华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价值0.3万元的衣服提货券,此提货券被李文超收下。2018年底,闻建华向蒙城县纪委、亳州市委巡察组实名举报李文超后,为隐瞒其犯罪行为,李文超退给闻建华1.19万元。
28、2017年上半年,卢西明涉嫌犯挪用资金罪、诈骗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串通投标罪一案在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卢西明儿子卢彬彬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5万元现金,请求李文超帮忙在量刑时能从轻处理。李文超收下此5万元,并答应会关照卢西明。
29.2016年,黄全义起诉单永工程款纠纷一案,蒙城县人民法院没有受理该民事案件,后黄全义找李文超帮忙立案。经李文超安排,该案被蒙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因该案件一直没有开庭审判,黄全义宴请李文超,并在饭后黄全义开车送李文超回家时,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该款并答应帮忙。
30、2016年,邹文东亲戚葛汉东与郭胜军、孙军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由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毫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2017年初,葛汉东重新向蒙城县法院提起与郭胜军股权转让纠纷诉讼,2017年上半年,邹文东到李文超办公室给李文超送0.4万元好又多超市购物卡,李文超收下并答应帮忙。
31、2015年,赵勇、胡幼民以风险代理方式代理蒙城县五洲公司与员工之间纠纷案件,该案件在2015年庭审之后未判决。2017年上半年,胡幼民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3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督促尽快判决。李文超收下该3万元,并答应帮忙。
32、2017年上半年,杨亚瑞到李文超办公室找到李文超,杨亚瑞称其公司开发的紫金豪庭小区房屋没能交付使用,有业主已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违约金,为此,杨亚瑞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关照一下其公司的案件。该1万元被李文超收下,李文超答应和立案庭打招呼,安排走诉前调解程序。
33、2017年上半年,涉及袁晓亚及其公司的执行案件较多,袁晓亚希望在案件中能够得到李文超的关照,通过其代理人赵跃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此款,并答应提供帮忙。
34、赵克军妻子郭二玲申请执行李强案件过程中,赵克军多次去李文超办公室找李文超帮忙,李文超答应帮忙。2017年5月,该案执行完结。2017年6月,赵克军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1万元表示感谢,该款被李文超收下。
35、石欣申请执行安微润鸿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石欣多次请李文超帮忙向办案人打招呼。2017年7月,李文超借用石欣的车辆去芜湖,石欣送给李文超0.2万元现金供李文超路上花费。2017年8月,在李文超女儿上大学之际,石欣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0.2万元现金。
36、2017年7月,陈凯章家属陈淑影向蒙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过程中,为尽快获得执行款,陈凯章到李文超家中借李文超女儿考上大学的名义送给李文超0.6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并答应帮忙。不久,陈凯章再次到李文超家送给李文超2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并答应帮忙。2019年春节前,李文超为隐瞒其犯罪行为,将2.6万元贿赂款退给陈凯章。
37.2017年夏,黄传壁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在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黄传壁与葛汉军一起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3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关照,李文超收下并答应帮忙。
38、2017年8月,路杰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蒙城县法院审理,路杰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8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给其判处缓刑,李文超收下并答应帮忙。2019年春节前,李文超为隐瞒其犯罪行为,将8万元退给路杰。
39、黄洁非、毕正文申请执行黄伟等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黄伟多次找到李文超帮忙,希望能够按照份额执行其财产。2017年8月,黄伟借李文超的女儿考上大学之际,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同年9月,蒙城县人民法院准备拍卖黄伟在恒圣地产股权时,黄伟再次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5万元现金,并请李文超提供帮助,李文超收下以上6万元并答应帮忙。2018年底,李文超为隐瞒其犯罪行为,将5万元退给黄伟。
40、2017年秋,席汉斌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在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席汉斌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给其从轻处理。李文超将该1万元收下,并答应帮忙。
41、2017年下半年,李同金涉嫌犯贪污罪一案在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李同金的亲属袁树民请李文超为李同金的案件帮忙,尽量判处缓刑,袁树民在李文超家门口送给李文超2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并答应帮忙。
42、韩凤英涉嫌犯拐卖妇女罪一案在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韩凤英的丈夫邹义山委托郑宏找李文超帮忙。2017年10月,郑宏在北京找到正在出差的李文超,在宾馆内送给李文超0.8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照顾韩风英,李文超收下并答应帮忙。
43、2015年6月,周亚洲起诉蒙城县城关镇望月社区三里张村民组,要求返还原物。2015年10月21日开庭审理后,迟迟没有判决。2017年下半年,周亚洲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2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关照案件,李文超收下并答应帮忙。
44、2017年底,方文清欲租赁蒙城县美格塑业厂的厂房及设备,但该厂房设备被法院查封。方文清找到李文超,请其提供帮助。后李文超安排蒙城县人民法院同意方文清租赁美格塑业厂已被查封的厂房、设备,最终方文清顺利租下美格塑业厂的厂区、厂房及设备。为表示感谢,方文清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4万元现金。
45、2017年,杨亚涛找到李文超,称其公司开发的天御一品小区在房屋交付后,未能给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部分业主已到法院起诉,杨亚涛请李文超帮忙关照其公司相关案件,李文超答应帮其安排诉前调解程序,调解降低违约金。不久,杨亚涛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4万元现金,再次请李文超帮忙关照其公司案件,李文超收下并答应帮忙。
46、李建强涉嫌犯拐卖妇女罪一案在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为能在量刑时得到关照,李建强妻弟宋勇找到陆前进帮忙,陆前进答应找李文超协调此事。后陆前进找到李文超,李文超答应尽量关照李建强,后李建强被判处缓刑。2017年底2018年初,为感谢李文超对李建强案件的帮助,宋勇安排李建强儿子李张喜交给陆前进1万元现金,陆前进将此款送给李文超,被李文超收下。
47、2018年春节前,郭守峰、高水力涉嫌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案在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李茂珍约李文超在蒙城南关农贸市场附近见面并送给李文超4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关照,李文超收下并答应帮忙。
48、2017年12月,田鸿乾向蒙城县法院申请参与分配赫义廷的房屋的拍卖款,但未获案件承办法官彭鹏允许。后田鸿乾找到李文超,李文超允许田鸿乾参与分配。2018年春节前,田鸿乾分到部分执行款。事后,为表示感谢,同时希望李文超能关照一下其他执行案件,田鸿乾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送给李文超1万元,该款被李文超收下。2018年4月和5月,田鸿乾又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送给李文超2万元,该款被李文超收下。2018年7月底,李文超为隐瞒犯罪行为,李文超通过微信方式把3万元退给田鸿乾。几天后,田鸿乾又到李超家中送给李文超2万元现金以表示感谢,该2万元现金被李文超收下。
49、2016年10月,李德兰向蒙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胡应召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由于一直没有执行到位,2017年11月,郑云霞向蒙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德兰民间借贷纠纷案。2018年4月,李德兰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2万元现金,请求李文超帮忙安排将以上两个案件并案执行。李文超收下此款,并答应帮忙。
50、刘超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蒙城县人民法院受理前以及审理过程中,为能够在量刑时得到关照,刘超多次到李文超办公室请李文超关照。2018年5月,李文超作为该案主审法官,判处刘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决后不久,为感谢李文超给其判缓刑,刘超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10万元现金,李文超将此款收下。2018年底,李文超为隐藏其犯罪行为,将此10万元退还给刘超。
51、在孟祥伟与蒙城民乐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诉讼以及执行阶段,孟祥伟多次请李文超帮忙,李文超均答应提供帮助。2018年5月,孟祥伟申请执行蒙城民乐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的案件顺利执结。为感谢李文超在该案件上提供的帮助,孟祥伟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5万元现金,李文超将此款收下。
52、2018年5月,葛群的妻子张淑梅向蒙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过程中,葛群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安排尽快执行该案。李文超收下此款后答应帮忙。
53、2018年六七月间,李万强申请执行牛瑞峰案件过程中,李万强到李文超的办公室送给李文超0.2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安排尽快执行该案。李文超将该0.2万元收下并答应帮忙。
54、2017年底,因丁芳涉及民间借贷纠纷案,蒙城县人民法院查封丁芳在灵壁县龙腾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2018年上半年,王成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请求李文超帮忙解封股权。李文超收下该l万元并答应帮忙。
55、2018年上半年,王保书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一案在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期间,王保书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价值0.6万元的超市购物卡,请李文超帮忙。李文超收下该0.6万元购物卡,并答应帮忙。
56、2018年上半年,王娟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王娟丈夫孙鹏程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0.4万元的好又多超市购物卡,请李文超帮忙免交取保候审保证金,且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理。李文超将该0.4万元现金超市购物卡收下,并答应帮忙。
57、2018年夏,马怀林涉嫌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在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马怀林妻子王子芳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5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在量刑时从轻判决。李文超将该5万元收下后答应帮忙。2019年春节后,李文超为隐藏其犯罪行为,退给王子芳3万元。
58、蔡凤向蒙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蔡晓栋、张丽荣以及安微凯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期间,蒙城县人民法院查封了凯尊大剧院。2018年8月,任庆民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安排解封凯尊大剧院二楼房产。李文超收下此款,并答应帮忙。
59、2018年秋,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郑磊等人涉嫌犯聚众斗殴罪一案期间,郑磊的叔叔郑云强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0.5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量刑时从轻处理。李文超收下该款并答应帮忙。
60、2018年11月,邹松松等人涉嫌犯组织卖淫罪一案在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邹松松的母亲张某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2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量刑时从轻处理。李文超将此2万元收下,并答应帮忙。
61、2018年11月,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涉及蒙城县宏源种子经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期间,杨凯通过其哥哥杨超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2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照顾,李文超收下此款并答应帮忙。
62、2018年12月,邵军申请蒙城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为使该案件尽快执行,邵军到李文超办公室送给李文超0.4万元现金,李文超收下此款,并答应帮忙。
63、2018年12月,赵子君申请蒙城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袁晓亚、程丽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赵子君母亲王某在李文超家附近送给李文超0.6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尽快执行案件,该0.6万元被李文超收下,李文超答应帮忙。
64、2018年底,尚光辉、邵东风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在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代建峰和其外甥尚光辉一同到李文超家中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请李文超帮忙给予尚光辉从轻处理。李文超收下此1万元,并答应帮忙。
65、2015年,李文超以在老家建房为由向刘永申索要混凝土。刘水申考虑到李文超在涡阳县人民法院任职时曾为该公司案件提供帮助,且李文超现任蒙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以后还需要李文超帮忙,于是便安排业务员刘纪向李文超提供价值3.876万元混凝土。
66、2015年9月,赵伟向蒙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顺安、陈敏民间借贷纠纷案过程中,赵伟找到李文超帮忙,李文超同意提供帮助。期间,李文超案赵伟为其在乐土老家新建房屋购买、铺设地板砖。赵伟遂安排人员为李文超铺设地板砖,购买、铺设地板砖费用为7.6万元。
二、徇私枉法罪
2017年12月,赵晓亮涉嫌强奸一案被起诉到蒙城县法院后,刑二庭庭长陆前进主审该案。阅卷后,陆前进认为赵晓亮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有逮捕必要,在向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被告人李文超汇报后决定逮捕赵晓亮。赵晓亮被执行逮捕后,其辩护人王少峰找到陆前进请求对赵晓亮判处缓刑,并表示会感谢。陆前进认为判处缓刑有难度,告知其要争取被害人李某的谅解。王少峰又找到李文超,请求李文超对赵晓亮判处缓刑给予帮助,李文超答应安排此事。为让陆前进、李文超提供帮助,王少峰到李文超、陆前进办公室分别送给李文超1万元现金、陆前进3万元现金,两人均收下。同年12月28日,赵晓亮案件庭审中,赵晓亮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公诉人对李某的谅解书提出了质疑。庭审结束后,陆前进告知王少峰,没有谅解书不宜判处缓刑。后王少峰又提供一份署名李某的谅解书交给陆前进。李文超安排陆前进对该谅解书进行核实,后陆前进安排王少峰通知李某到其办公室,并同李红苇、王少峰劝说李某,李某在核实笔录上签字。为给赵晓亮判处缓刑进一步寻找借口,李文超安排陆前进去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考察。此次考察由王少峰开车带陆前进等人前往,各项费用均由王少峰支出。陆前进考察回来后,便拟对赵晓亮判处缓刑并经李文超同意后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在李文超主持召开的审判委员会上,陆前进故意隐瞒案件事实,把赵晓亮持刀相威胁汇报成“持刀自残相威胁”及赵晓亮具有“坦白”情节。李文超明知陆前进隐瞒关键案件事实,未在审判委员会上提出,蒙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议判处赵晓亮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禁止赵晓亮非经李某同意不予接触李某。
原判据此认为,被告人李文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李文超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其行为又构成徇私枉法罪,应予以数罪并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认定被告人李文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对被告人李文超违法所得167076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李文超上诉提出原审判决部分受贿不属实,认定其犯徇私枉法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期间,李文超自愿认罪认罚,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辩护人除提出与李文超上诉理由相同的辩护意见外,还提出原判认定李文超与刘永申、赵伟之间系正常商业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建议以受贿罪判处上诉人李文超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徇私枉法罪判处上诉人李文超有期徒刑一年,建议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认定上诉人李文超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的证据,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已列举,相关证据业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审理期间,上诉人及辩护人未提出影响本案事实的新证据。本院经依法全面审查,对一审判决所列证据和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李文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李文超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其行为又构成徇私枉法罪。李文超身犯数罪,应予并罚。对辩护人所提原判认定李文超与刘永申、赵伟之间系正常商业行为,不构成受贿罪的辩护意见,经查,李文超供述证实其在向刘永申索要混凝土时没有打算付钱,并在没有实际付款的情况下安排刘纪出具已付款条据,李文超索贿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李文超明知赵伟申请执行的案件需得到自己的帮助而要求赵伟帮助自己购买、铺设地板砖,在得知赵伟举报后才支付购买、铺设地板砖款项,其行为系索贿行为,对辩护人所提李文超与刘永申、赵伟之间系正常商业行为,不构成受贿罪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李文超明知被告人赵晓亮不符合缓刑条件,在已签署逮捕手续的情况下,安排陆前进到外地学习,为赵晓亮适用缓刑创造条件;在收受贿赂后,主持召开蒙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期间,放任陆前进不如实汇报案情,致赵晓亮被适用缓刑,李文超的行为符合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对辩护人所提原判认定李文超犯徇私枉法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李文超在徇私枉法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可从轻处罚。李文超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19)皖1602刑初988号刑事判决第二项,即“对被告人李文超违法所得167076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二、撤销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19)皖1602刑初988号刑事判决第一项,即“被告人李文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文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2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赵长坤
审判员 何宏民
审判员 耿曹力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